办件信息
| 标 题: | 历下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
| 内 容: | 我是25年6月博士毕业,7月份入职济南的企业。我们单位是前几年研究院改制成国有企业的,但是我们社保现在还是省直社保,请问这符合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要求吗? |
| 提交时间: | 2025-09-12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日期: | 2025-09-15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政策规定,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1.首次提报至区县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可享受每月1500元或10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年。经电话联系沟通,初步判定来件人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最终审核结果以申报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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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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