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协作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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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教高字〔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有效开展我市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工作,切实发挥“工程”培养人选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市教育局《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培养人选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建立“工程”培养人选协作性学习组织(以下简称协作组),在培养期内以协作组为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协作组建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培养人选为核心或带头人,凝聚一批优秀的青年教育管理者,按照工程有关要求建立“工程”培养人选协作组。通过协作组成员的交流、研修、帮带等活动,达到合作学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工程”培养人选及其学校的成长和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二、人员组成 协作组是我市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人选开展岗位实践、培训研修及交流工作的重要载体,由同学段、跨区域或相同、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教育管理者人选组成的协同互助的团队。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培养人选协作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每组六人左右,并根据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动态调整(首次分组情况附后)。 协作组应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相关专家或已命名的名优教育管理者中聘请1-2名作为指导人员或业务顾问。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市教育局《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结合本人的《培养规划任务书》,制定协作组活动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每年进行协作组工作总结。 (二)明确协作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完善协作组活动制度。 (三)协作组成员所在单位为协作组活动成员单位,协作组成员到各成员单位调查研究,分析各成员单位办学优势或工作情况、发展定位和存在问题等,帮助制定远景规划,提升工作(办学)特色,提高管理质量,促进快速发展。 (四)组织协作组成员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创新教育、新课程改革、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报告,交流思想,相互启迪,共同提高。 (五)组织协作组成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定期举办优管(校长)论坛。通过论坛、座谈等形式,结合管理的实际情况,交流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六)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的教师进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研修、课堂教学展示等专题活动。 (七)组织协作组成员到办学特色突出、发展快的学校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并开展协作组单位之间的相互参观、学习交流。 (八)协作组通过“工程”培养人选网上工作室以及个人博客、协作组资讯、刊物等渠道,与相关媒体合作,积极宣传本人的管理理念、工作成绩及特色,提升管理水平,扩大影响力。 (九)完成市教育局安排的其它培养任务。 四、日常活动 (一)协作组活动采取召集人负责制。协作组以两个月为一个活动周期,每个协作组在每个活动周期设召集人一名(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备案), 召集人由本组“工程”培养人选轮流担任,第一期召集人由市教育局指定。协作组召集人负责制定本小组本周期活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成员分工,组织研修活动,带动、督促小组成员按时完成任务;与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及时沟通信息、上传下达;与市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联系沟通等。 (二)协作组下设执行机构。每个协作组成员单位设工作秘书一名,以召集人所在单位工作秘书为核心组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作组档案管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宣传交流等;工作秘书负责本单位相关档案的整理汇总、活动安排等工作。工作秘书由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育管理者担任,人员相对固定。 (三)协作组成员团队建设。协作组成员在单位或一定区域内建立优秀教育管理者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由“工程”培养人选根据完成个人发展规划的需要确定。通过协作组带工作室的方式,扩大辐射带动范围。工作室成员到协作组成员单位学习考察,协作组应该提供支持和帮助。协作组召集会议或开展活动,工作室成员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 (四)协作组每学期召开1—2次集体会议。会议要确定主题,展示协作组成员及其学校取得的成绩,分享交流各成员的新思想、新成果、新经验、新问题。秘书处负责编发会议简报,并将相关内容和会议情况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 五、工作考核 按照《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由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组织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协作组建设情况的考核。对不能完成协作组任务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视同考核不合格,取消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资格。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优秀协作组评选。 六、组织保障 (一)市教育局成立首期市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总体负责协作组工作的规划、管理、协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为协作组的活动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协作组的活动由召集人负责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为保证协作组活动正常运行,活动日程由协作组成员共同协商,活动运行费用采取各自承担的方式。
附件:首次市优管工程协作组活动人员分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首次市优管工程协作组活动人员分组名单
说明:备注中“★”者为首次市优管工程协作组活动召集人,召集人由本组“工程”培养人选轮流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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