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历下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及防汛防学生溺水准备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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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自6月份起,我市将进入雨季主汛期,为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济汛旱字[2016]1号)、《关于做好全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济汛旱字[2016]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夏季学校防汛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重形势 2014年5月开始发生的厄尔尼诺事件为有连续气象记录以来历时最长、强度最高的一次。根据国家气象中心初步预测,夏季我国东部季风区旱涝并存,以涝为主,年景差;我省汛期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防汛形势严峻。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各类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把汛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兴利避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的原则,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针对本辖区、本部门防汛工作重点,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防汛应急管理机制,做到组织、思想、队伍、料物、工程和预案六落实,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度汛。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防汛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汛责任新要求,把责任制落实到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责任体系。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学校防汛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施”的目标原则,近期组织人员对学校校舍汛期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经处理仍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危险地带、建筑施工区域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大雨或行洪时,安排人员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对学校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锅炉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用电设备安全,严防漏电、爆炸和危险化学品外泄,汛前要认真做好各项防御措施,汛中及时检查设备运转状况,汛后及时进行检修。要加强学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必要时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同时,学校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并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出现重大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学校可以不需请示,根据自身实际(如:学生上学路况、学生年龄特点、学校防洪能力等)自行采取以下措施:重大汛情来临前或已来临时,学生在家尚未到校的,可以通知学生停课留在家中;学生在校的,重大汛情来临前学生有时间回家的,可以提前放学,并通知家长接送或由教师护送回家;如果汛情较快、较急,要迅速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通知家长延时放学,必要时采取措施妥善安置好学生留宿。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修订安全预案,加强演练,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机制,遇到重大险情或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后,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特别是邻近山体陡坡、地处低洼地区、抗灾能力较差的学校,要通过预警,避免学生在校内和上下学路上被洪水围困或冲走,避免因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导致师生伤亡。防汛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情况,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要迅速组织自保自救和报告,及时排除和控制灾情、险情,减少损失。 四、强化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预防溺水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加大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努力把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各单位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等形式,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对学生深入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必须让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十分清楚私自下水玩耍极端危险,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江河湖泊、溪流、水塘边戏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必须让学生知晓当同伴溺水时的正确救援办法,不要贸然手拉手施救。要把上述要求作为一项校纪校规,对师生进行约束,避免溺水事件发生。要抓紧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并将《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告知每个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提请当地有关部门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必要措施。要认真排查摸清校内水域及学校周边各类江河、池塘、溪流等水域的安全隐患情况,在校内提前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同时,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联系,通过设立警示牌、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形式,切实落实有关水域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全面设立安全警示,配备管理人员,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严禁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因地制宜,强化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和各项安全工作 夏季高温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教室、寝室的通风、降温工作。要增加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开展中暑急救的技能培训。体育活动及其它室外活动时间安排要科学,场地选择要适宜,并事先做好相关应急防范工作。学校食堂要严格进货管理,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抵制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要科学搭配、烹饪食品,防止因搭配、烹饪不当造成食物中毒现象。向学生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各单位必须查验供水单位的资质,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并定期清洗饮用水设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做到懂交规、守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要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校园。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完善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情绪,做好中考前心理疏导工作,让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参加各类考试,防止学生因思想情绪波动引发各类心理问题而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工作值班,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从6月我市主汛期起,要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及时接收上级防汛信息和指令,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电话报告,不得漏报、误报、迟报。 历下区教育局安全科 2016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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