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团委,直属各学校: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我市校园足球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鲁教体发〔2015〕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将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发展足球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倡树“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校园足球理念,逐步加大校园足球推广力度,扩大校园足球规模,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足球人才基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拓展校园足球的育人功能,全面实施国家、省及济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建成具有济南特色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形成较完善的校园足球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校园足球人口显著增加,培养更多的足球特色人才,促进青少年强身健体、全面发展,夯实足球事业人才基础。

用三年的时间,全市力争创建6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50所省级校园足球特色项目学校,设立300所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定点学校,组建500支校级校园足球队伍,1000个校园足球社团、俱乐部,吸引更多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培训和竞赛活动,争取1-2个县市区获评“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区(县)”。

三、主要举措

(一)拓展育人功能,营造足球文化。通过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充分挖掘足球运动的文化内涵,发挥足球运动凝聚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努力拼搏、坚忍不拔、奋发向上的意志品质,弘扬足球团队精神,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顽强拼搏、健康成长”的校园足球文化,以学校为主体,以年级、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主题趣味赛、班级对抗赛、社团俱乐部挑战赛、单项技巧争霸和青少年足球夏令营等阳光体育校园足球推广活动,开发和共享校内外足球资源,营造良好的足球人文环境,使大多数学生做到“看懂球、能踢球、会评球”。

(二)实施课程推进,注重教训结合。以“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为原则,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学段教学要求,将足球教学纳入中小学(中职)体育课程必修内容。教训结合,把学生的足球学习、运动技能和课余锻炼情况进行登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统筹足球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保证学生身体素养的全面发展。小学和初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保证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5节足球专项课程、其他学校不少于10节选修课程,所有学校每周至少安排3次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高中体育课实行专项化教学改革,学校开设至少2个以上的足球模块教学,每周至少1次足球大课间或课外活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网点学校可适当加大课时比例。鼓励学校编制足球校本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场地、器材,开展课内、课外一体化足球教育教学活动。通过举办训练营等形式对优秀足球苗子进行集训,提高足球教学和训练水平。

(三)健全竞赛体系,完善足球赛制。建立校园足球赛事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学生运动员的注册管理,组织符合学生年龄和身心发育特点的各级各类足球比赛,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开展相应的足球竞赛活动,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的热情。

本着“班级联赛重在参与、校级联赛重在交流、市区级联赛重在提高”的原则,制定我市校园足球联赛管理办法,建立市、县(市)区、学校分级组织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三级联赛体系;以市、区、校三级赛事平台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5人制”、“7人制”“11人制”足球比赛。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要与国家和省级校园足球竞赛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相衔接,实现对校园足球赛事的宏观管理和服务,保证各级比赛有序衔接,参赛主体的普及性与提高性同步发展。

(四)加强师资培养,创新用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力量。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注重德能和技术,鼓励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教师招录计划中保证足球专项教师需求。每个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定点学校至少配置1名专职足球教师,每个省级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配置不少于2名具有足球专项的体育教师,负责开展足球教学、足球训练、赛事组织等。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承担校园足球课余训练、比赛裁判等工作;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足球俱乐部专业训练人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社会指导员,与中小学校特色校、网点校挂钩,到学校指导学生足球训练和竞赛活动;鼓励现有体育教师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任教。

由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校体育教师进行足球业务培训,除完成国培和省培计划外,每年举办2期市级校园足球业务培训班。采取引进国际教练巡回培训、委托高等院校培养、输出国外培训、委托俱乐部代训等多种形式对非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和裁判的专项培训。

(五)加快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施管理。市和各县(市)区要加大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把校园足球场地列入城镇化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在市及县(市)区青少年课外教育和学生实践基地建设中,布局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和设施。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形成新建场地、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共享共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多元构建校园足球管理体制。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多元构建、社会参与”的原则,市、县(市)区两级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体育、新闻广电出版和共青团等部门为成员。教育部门应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体育部门要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编制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场地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做好资金保障;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营造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参与校园足球文化活动。

(二)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校园足球经费的投入,优化学校体育经费支出结构。建立以市、区两级财政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市财政从市本级可安排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县(市)区政府每年安排校园足球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校园足球场设施条件的改建、改善,新(改)建足球场地及本地各级校园竞赛的组织、教练员培训选聘、购买运动员保险、器材设施添置维护、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等。采取灵活多样、合法规范的方式争取热心企业和公益人士的支持,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资助,以有效改善校园足球活动的条件。教育部门要保障足球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并按照实际贡献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切实鼓励教师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三)完善学生安全防护体系。提高校园足球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对学生加强校园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提升校园足球安全防范能力;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完善政府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等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四)畅通足球后备人才持续成长通道。合理规划区域内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定点学校的布局,制定足球后备人才评定标准,逐步理顺以高中学校为“龙头”的高、初、小“一条龙”足球梯队建设,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梯队衔接,为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创设持续发展的通道,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

(五)建立校园足球评估督导制度。研究制定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网点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实施对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指南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的研究和指导,引导学校开展规范的教学、训练;建立校园足球监管机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实行对校园足球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管控。成立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指导委员会,提升校园足球的科学管理水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定点学校实施绩效评价。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济南体育局

共青团济南市委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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