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教育局机关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历下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制”,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履行局领导与各职能科室的安全工作职责,形成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学校安全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工作2015年度实施方案》及《济南市历下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工作2015年度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历下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局机关有关岗位安全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仕学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公泽 副局长

彭汝平 副局长

杨 芳 纪委书记

康玉平 副局长

李 晶 正处级督学

成 员:赵 昊 林博华 贾艳霞 王艳芹 杜 玉

邢 文 王 悦 李 勇 傅锦来 李 红

殷 崇 姜仲平 赵 嘉 胡效莉 李敏玉

袁 彬 冯 颖 胡海凝 巫 玫 孙文波

毕研仑 杜祥林 李 风 王咸阳 刘永丹

王大勇 谷晓彤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组织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研究解决学校(幼儿园)安全重大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学校(幼儿园)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和安保队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4.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对教育系统无力解决的隐患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

5.组织开展各种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避险逃生技能。

6.组织培训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保人员,提升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

7.组织建立校园及周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品。

8.建设学校(幼儿园)技防监控系统和区教育局技防信息监控平台,实施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网络监管。

9.配合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教育系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负责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指导工作。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一)陈仕学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2.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检查考核,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判学校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部署安全工作。

4.与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签订《历下区教育局领导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校长、园长签署《历下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5.负责区教育局应急预案的发布或启动,负责校园突发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理。本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并责成相关领导和相关科室、学校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王公泽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历下区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全面负责历下区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安全机构、安全制度的建设,并督导其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3.负责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消防、饮食卫生、门卫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检查、隐患整改和考核工作。

4.负责幼儿园、社区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安全疏散演练等工作的落实。

5.负责对所分管的学前教育科、宣传法规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社区教育中心、机关党总支、物业管理中心等科室的安全工作,并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落实。

6.协调解决幼儿园、社区办学、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学校的重大安全问题。

(三)彭汝平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协助局长抓好教育系统地安全工作。

2.负责历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负责历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的建设,负责中小学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4.负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落实和协调,负责中小学安全应急机制、安全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负责有关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隐患整改、考核、评估等工作。

5.负责学校、幼儿园校舍建设和维修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

6.负责对所分管的规划建设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安全科、华文印刷厂、汇波饮用水厂、教育用品供应中心等科室的安全工作,并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7.负责协调解决教育系统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杨芳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和机关科室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参与对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

3.负责分管的纪委监察室的安全工作,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对其履行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五)康玉平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督促教师做好教育教学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全区教师教学常规的落实,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学校校内、校外师生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4.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的监督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变相体罚而造成的对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负责对学校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和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演练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所分管的督导室、基础教育科、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团委、青少年宫、语委办、素质教育实践中心的安全工作,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对其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六)李晶同志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落实管理,督促办公室完善防汛预案,配置防汛物资,组建防汛应急队伍,安排防汛值班。

2.对区教育网站的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

3.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4.负责分管的办公室、组织科、人事科、信息中心、招考办公室、老干部科、教育工会的安全工作,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对其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落实。

5.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三、区教育局各科室安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信息、通知的传达、及时将安全信息、通知传送给岗位安全职责相对应的科室负责人。

2.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完善防汛预案,配置防汛物资,组建防汛应急队伍,安排防汛值班。

3.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节假日值班工作。

4.负责区教育局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

5.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组织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领导班子履行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通过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使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

3.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宣传法规科安全工作职责

1.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

2.负责宣传历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情况,宣传安全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推广安全工作经验。

3.负责对历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舆论监督,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人事科安全工作职责

1.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

2.负责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配备。

3.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中小学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2.负责中小学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教育日、消防日等专题教育活动,负责学校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演练活动,负责学校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实习训练的安全教育活动。

3.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抓好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做好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心理健康安全方面的教育。

4.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利用“济南市安全教育平台”落实安全教育课,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抓好体育运动、体育课、运动会和文艺等活动的安全工作。

6.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审批和有关应急预案的审核,负责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

7.负责对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培训,负责对中小学生的德育教育。

8.负责学校在学生会和班委会中设立安全委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9.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全区职业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的安全管理机构与防范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开展职业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3.负责组织职业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开展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用电设施、食堂卫生、学生宿舍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安全隐患进行督导整治。

4.负责对职业学校、社区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和管理。

5.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七)学前教育科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责任制,建立完善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幼儿园消防、饮食卫生、门卫管理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负责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监督管理。

3.负责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演练活动,提高教师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安全自护能力。

4.负责幼儿园食堂和儿童休息室的安全管理。

5.负责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干部及教师的培训,负责对保安履行安保职责的监督管理。

6.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保障学校幼儿园安全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管理。

2.负责对学校幼儿园财务安全管理,确保财务安全。

3.负责到银行取送款的安全工作,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指导学校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5.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及仓库的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

6.指导学校废旧物品的安全工作管理,及时报废学校的废旧物品。

7.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督导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和考核目标。

2.负责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3.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学校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发展规划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校舍建设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防护隔离设施、警示标语和警示牌的设置、维护工作。

2.指导监督学校校舍、院墙和活动场地附属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校舍、建筑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鉴定、维护、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校园内花草树木对学生的安全工作,对高大、老化腐朽的树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4.指导监督校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负责校园避雷设施的检查维护;负责校园消防设施和特种设备配套的安全,负责对消防和特殊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

5.指导监督校园安全防护窗、防护栏的设计施工和使用中的检查、维护、管理。

6.负责新建学校消防设施与整体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建校舍安全设施的配套。

7.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一)信息管理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落实信息发布的三级安全审核制度,杜绝不良信息出现,增强网络和相关服务器的安全加固。

2.负责对区属学校门户网站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教育系统网站群的安全运行。

3.负责对教育系统使用的各种网络应用平台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巡查,杜绝弱口令等基本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教育系统的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对教育系统骨干网络设备的维护和安全运行,定期巡查、维护,加强网络防火墙、网络入侵防护等安全设备的配置和升级,确保教育系统骨干网络的平稳运行。

5.负责对区属学校、幼儿园校园网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6.负责教育系统中心机房和教育局安全信息监控平台的管理、维护,建立并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机房和监控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

7.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教育课题、心理研究课题的教科研工作,对学校开展的安全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管理。

2.负责学校教学仪器、教学设施、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室使用中的安全指导,负责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物品使用管理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各种教师培训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电教设施和教学网络的安全工作。

4.负责将学校安全内容列入教师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教职工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5.负责本科室培训的领导、教师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安全工作,并制定有关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6.负责对体育课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体育教学过程中不违规操作,有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

7.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纪委监察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和机关科室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学校和机关科室人员履行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工作中渎职和失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审计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

2.负责学校幼儿园收费工作的监督、审核、审计工作。

3.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机关党总支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局和学校人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每个单位、每位教职员工档案的安全。

2.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负责教育局机关运动会和机关人员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教育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

2.督促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研究审议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3.协助摸查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老干部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老干部外出活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

2.负责所组织开展的老干部各种文体活动的安全,

3.负责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化解矛盾。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语委办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组织开展的各种竞赛活动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大型竞赛活动和考试活动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3.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九)团委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配合学校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工作,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竞赛活动,增进青少年的安全知识技能。

3.督促学校建立青少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青少年争当校园安全小卫士。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物业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教育局办公楼、礼堂、餐厅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教育局办公楼、礼堂、食堂的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检查和维护保养台账。

2.负责教育局所属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局所属宿舍的主体建筑及供水管道,用电线路、煤气管道、消防设施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3.负责食堂、自备水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教育局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执行饭菜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

4.落实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5.组织食堂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采取切实措施,严防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6.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一)招考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自考、成人高考、高考、学业水平等考试及其组织的其它考试的安全工作。

2.负责考试题的保密和试卷运送中的安全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各种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二)青少年宫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音乐、舞蹈、绘画等各类艺术教育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种演唱、比赛,考试等活动的安全工作。

3.负责定期排查少年宫办公楼供水、供电、消防和防盗设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办公楼安全。

4.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三)安全科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布置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2.负责教育局安全工作机制的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督导“中小学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监督指导学校健全安全体系、安全制度、安全预案。

3.负责中小学安保队伍建设,按照市教育局标准配置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负责对学校门卫工作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的技防设施建设。负责对技防监控设施的升级改造,负责建设规范高效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监管系统。

5.负责督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6.负责中小学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

7.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8.协助有关单位对校车进行审核,督促学校幼儿园对运营校车实施规范管理。

9. 负责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账,保障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0、负责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1.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历下区教育局安全科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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