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通知及填表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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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 )等文件要求。 (二)兼职人员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 )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三)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评审中专系列职称,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3号)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 (七)改系列评审,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报送的材料及填报说明 (一)须填报的评审材料 《评审表》、《一览表》 1、晋升人员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电子版打印),按相应《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无涂抹、无改动。 2、《一览表》5份(A3纸型,要求原件至少一份),系统导出,无改动。 3、改系列评审人员须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A4纸型,原件,双面打印,无涂抹、无改动),不再填报《评审表》。 使用规范表格模板录入信息后打印的《评审表》《一览表》等表格,应确保其纸张型号、页面版式、字体字号等与原模板完全一致。 (二)须提交的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2、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资格证书丢失,须提交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 3、由人社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批表》原件。如现专业技术职务为改系列评审取得,则应同时提交与现职务同级的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由人社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审批表》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证书丢失,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5、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打印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或区县教育局(学校)开具的继续教育证明。 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 (1)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 (2)综合奖励、师德奖励、班主任奖励证书3件(原件): 指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社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大队、中队),班主任所带班级为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等,限3件。 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教学奖励证书3件(原件): 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优质课、公开课、课件,教师素质(技能)大赛获奖等,限3件。 ④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3件(原件): 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书籍原件,由单位负责查伪,拒收非法刊物。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本篇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⑤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证书3件(原件): 课题应包括立项、过程、结题等材料,未结题的不能填报。 凡是在评审表中填写的获奖内容均应提供佐证材料。 (三)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公开”监督卡》、《个人承诺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师德考核档案表》、教案、《展示课评价意见表》、展示课视频、《推荐无异议公示报告》、《申报人员花名册》等。 1、《“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所有人员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合理确定签字人员范围,应包括参加申报的所有人员,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承诺书》1份(A4纸型,原件)。A4纸型,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3、《专技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原件)。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度各年度考核结果真实、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登记表》装订成册。 4、所在学校提供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原件,由区县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5、近五学年(2015-2020)备课本。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由教务处审核盖章),集体备课本上应体现教师本人二次备课情况。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提交五学年的听课记录本。扫描2018-2019 学年上学期备课本上传系统。 6、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 7、展示课视频。要求为完整的展示课视频,视频资料中,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视频格式为“mp4、flv”等视频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 视频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中间不要空格)。 8、申报同一级别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呈报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现专业技术岗位上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的“改系列推荐报告”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除不再填报《评审表》外,与上述要求相同。 9、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审批部门同意后,提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10、单位提交《推荐无异议公示报告》1份(A4纸型,原件)。无异议公示报告要体现上报人员信息、兼职人员信息,要加盖单位公章,要有主要领导签字。《推荐无异议公示报告》格式见附表。《推荐无异议公示报告》格式见附表。 11、《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学校(单位)、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填写《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如发现审核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推荐程序、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情况、兼职人员课时量、五年备课本审核情况等。 13、单位提交《推荐人员花名册》1份(A3纸型,原件,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单位从系统中导出花名册,将相关信息复制到《推荐人员花名册》,要确保花名册信息与系统填报信息、评审表、一览表信息一致。 14、单位提交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已交流轮岗晋升职称人员花名册》或区县教育局审核通过的《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未交流晋升职称人员花名册》。 特别提示:所有申报人员都要填写网络版“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信息,填写要求按评审表填表说明,确保系统填报信息与评审表、一览表信息一致。系统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系统信息填完后,学校先不要审核上报,等市里收完材料没问题后,再逐级审核上报。 (四)填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评审材料填写要求 (1)材料填写,必须据实填写、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要正规,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的内容不能填写。 (2)《评审表》中“个人总结”最后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本人签字。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3)改系列评审的电子版“晋升方式”填写“其他”。 (4)所有申报材料要装入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袋》,实际材料内容、件数与材料袋目录必须相符。 (5)上述材料中姓名不一致的,应提交相应颁发机构原始证明材料。 (6)评审表中“县级以上综合奖励(含师德奖励等)、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三项共九个项目,在系统填写生成一览表时,需精简至共填三项,请本人从九项中择优填写(材料按评审表要求提交)。 (7)系统里任教学科没有学段,填写时要加上学段,修改办法:现从事专业中先选其他,再手动填加学段。 2、评审材料审核要求 (1)各学校(单位)、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论文、著作、年度考核材料及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实。学校(单位)和呈报部门要层层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2)材料入《档案袋》排列顺序: ①第1部分顺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审批表,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②第2部分顺序:综合奖励证书、师德奖励证书、班主任奖励证书、教学奖励证书、论文、著作、编写教材、教研项目情况及教研获奖。(注:奖励、公开课、论著原件等均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应与《评审表》填写内容对应,排列顺序一致)。论文、课题材料扫描上传系统。 ③第3部分顺序:《一览表》、《评审表》(或《改系列表》)、《“六公开”监督卡》、《个人承诺书》、《从教情况公示表》、《展示课教案》、《展示课评价表》、《年度考核表》、工作总结、改系列推荐报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年度考核表按时间前后顺序装订)。 (3)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申报时,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人员的证明,随同申报材料同时上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工作程序。各学校(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职称推荐工作的领导和民主监督,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1.制定方案。学校(单位)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等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负责推荐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荐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本单位的申报指标、相关政策、推荐范围、标准条件、方法程序、时间安排及组织领导等。推荐工作方案须经专业技术人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并组织实施。 2.申报评议。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个人自主申报,学校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各学校采取专业答辩、民主推荐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民主评议要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投票人员范围,并将其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 3.确定人选。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校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推荐名单,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4.审核上报。主管部门及呈报部门应对学校报送的评审材料逐项审核,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逐项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分类上报。 (二)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与检查,对提供假学历证书、假获奖证书、假论文以及填报假材料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规定严肃查处。对把关不严,报送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呈报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完善推荐评价办法。各学校(单位)在制定职称推荐方案时,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评价操作办法,力争去除简单的、机械的量化赋分评价,淡化论文、荣誉等头衔。推荐时要更加注重对教师师德的考核,更加注重对教育教学工作量和质的考量,更加注重“教好教会”能力和业绩的考察,更加注重交流轮岗的实践经历,处理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业绩与能力的关系,外部标签与实际水平的关系,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双肩挑人员与一线教师的关系,发挥职称评审的正确导向作用。 (四)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制度。各单位组织申报时,推荐结果(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排序等)及被推荐人员填报的《一览表》,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时间、时限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市教育局责成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取消本人推荐或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内不准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准下文公布。 (五)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0〕15号)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岗位空缺情况组织推荐申报。 (六)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 高级教师推荐申报材料于12月1日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初步审核、盖章,同时完成系统上报。5日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严从快完成好工作,逾期不候。 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一级教师)评审推荐申报材料12月21日报送至区教体局人事科审核。 联系人:崔长焕,联系电话:86553611 本次推荐申报是2020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岗位空岗数、聘任时间、获奖荣誉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历下区教体局人事科 2020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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