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历下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10:59 浏览次数: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历下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十批历下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原则,着力解决部分历下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区级代表性项目”)中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

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应在该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泛认可。

二、申报范围

历下区各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的传承人。

三、申报认定标准

1.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 日);

2.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历下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3.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自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5.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名额

每个项目可申报1名传承人。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基本信息报名表(附件1)、传承人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可在历下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微信号下载。

2.传承人介绍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申报视频内容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申报程序

1.提交报名表。10月13日15点前,符合认定条件的非遗传承人将传承人申报基本信息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公务邮箱:jnlxfymgz@jn.shandong.cn完成报名。文件以“传承人姓名+区级代表性项目名称+报名表”命名。

2.提交申报表及申报片。10月24日15点前申报人将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七份;同时将传承人介绍申报视频(3分钟以内)通过U盘拷贝到指定地点,申报片文件以“传承人姓名+区级代表性项目名称”命名,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3.材料审核。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认定公示。由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最终通过官方渠道公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报历下区人民政府同意。

注:请各申报传承人根据时间节点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531-86959896

附件:1.第十批历下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基本信息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十批历下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doc


                                                历下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