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下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为了鼓励和促进我区知识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结构,增强全区综合竞争力,历下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了《历下区关于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历下政发〔2018〕8号),截至2023年该政策已经正常运行5年。近几年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作越来越重视,工作重点也逐渐聚焦到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投入相关工作。前期区政府常务会将政策修订工作纳入了“重大决策事项”,区科技局近期积极落实落地常务会的有关决策,在本次的修订中对政策名称和相关内容作出相应改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 号) 、《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4 号) 、《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增强区域企业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优化产业结构,为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新动能,结合历下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将有利于我区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职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二、政策依据
意见制定过程中,主要参阅了以下资料: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 号)
2.《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4 号)
3.《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
4.历下区关于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历下政发〔2018〕8号)
5.《济南市历下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历下区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等。
三、出台目的
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的,企业同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发挥企业在整合技术、资金、人才方面的作用,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职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2.建立以科创园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示范基地、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体系。打造培育科创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主阵地”,有力支撑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3.建立以“信-评-保-贷-投-易”六融合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核心,创新要素合理配置、充分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以“诚信和增信”为首要因素,以“交易转化”为最终目标,以“评估、保险、贷款、投资”等因素为支撑,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全过程定制化服务。
四、起草过程
(一)组织学习调研。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25 号) 、《关于加快“科创济南”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4 号)、《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文件资料,征集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梳理分析全区工作情况及数据,为《实施意见》起草奠定了基础。
(二)组织文件起草。本着突出历下特色、强化全域标准化、体现中心工作的思路,根据《济南市历下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政府报告等精神,紧密结合历下实际,力求制定符合历下发展实际的成果转化工作措施。
(三)组织修改完善。多次组织集中研讨,邀请市局领导对文件进行指导,并广泛征求系统内各科室以及基层的意见,结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认真研究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完善文稿。
五、前期意见征求情况
9月4日,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5条。
六、重要举措
《历下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3部分,第一大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大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大部分是政策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历下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工作创新年的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1.支持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研发平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组织辖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步建设符合有研发投入、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制度、有研发成果等“6有”条件的研发平台。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医院等新建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
2.加强研发经费投入统计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数额较大的规上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指导督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规范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做好研发会计科目和辅助账等基础性工作,提高研发统计数据质量,实现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做到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客观全面反映研发投入情况。
3.提升企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完善“科技成果-创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涌现,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创新带动能力突出、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支持创新领军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带动行业内中小微企业发展,搭建融通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辖区内龙头企业通过省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整合优质技术研发等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卡脖子”技术重大研发需求。
4.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参与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评选。依托辖区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导向,着力强化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聚焦深化动能转换、聚焦绿色低碳转型、聚焦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聚焦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积极推荐高质量科技成果参评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5.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是指依托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驻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联合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载体,集聚技术成果、人才、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性能测试、市场竞争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的新型载体。依托山东大学等高校院所,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历下区的优势产业,打造概念验证中心,为辖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技术成果,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将概念验证纳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6.推进中试示范基地建设。中试示范基地是指企业联合驻济高校、科研院所,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开发共享平台。依托明湖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等特色园区,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历下区的优势产业,打造中试示范基地,形成明显的区域优势和技术优势,面向社会提供中试熟化与产业化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7.推进双创载体建设。依托明湖国际信创产业园、明湖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明湖国际资本产业园、济南(历下)国际人才创新中心、山东人工智能产业园等园区,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双创园区”全链条科技创业孵化体系。
8.依托济南科技成果转化“1+6+N”平台,在历下试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云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水平。通过归集高校和企业的科技成果、研发设备、研发人员、研发经费支出等关键数据,及时全面掌握科研家底,实现对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科研资源的精准管理,并与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链接,实现评估、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技术合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为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升完善提供数据支撑。
9.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建设。全力配合市科技局,全面归集涉及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政务数据、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等信息资源,建设覆盖科技型创新型全生命周期的主体数据库,依法有效为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提供数据支撑,探索推动其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省市相关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10.搭建桥梁,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由政府搭台,梳理全区科技成果项目,组织系列科技成果推介、路演、对接活动,完善“企业出题、科技界答题”的有效科技成果供给机制,促进专家与企业家、成果与资本精准对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导历下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为技术找场景,为成果找市场,有效打通技术成果供需双方,面向产业促进成果转化。
1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交易平台在历下落地,支持骨干企业、头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团队)引育,鼓励技术经纪人积极参加职业素养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为产业需求提供科技经纪、成果转化和金融法律等优质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依托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平台等进行挂牌交易。
12.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集融资、路演对接、项目孵化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资源向平台集聚,健全完善“信-评-保-贷-投-易”运营模式,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依托20.9万平方米的齐鲁科技金融大厦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济南科创数字街区,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及科技创新企业,激发创新活力,显著提升我区创新创业活跃度。
13.发挥科技成果天使创投基金作用。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的作用,鼓励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发起设立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基金,对遴选出的高价值技术成果进行早期科研扶持和天使轮资金投入。
14.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在历下实现转化调动高校院所、企业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广泛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登记认定,确保应登尽登,并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财政补助。
(三)政策细则
1.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参与科技进步奖评选。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按获奖级别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4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
2.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辖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设立符合有研发投入、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制度、有研发成果等“6有”条件的研发平台,经区科技部门认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对新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成果转化活动。辖区内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认定,在市级补助经费拨付以后,按照市级补助额度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
5.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参照《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济南市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辖区内概念验证中心,在市级补助经费拨付以后,按市级补助额度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
6.支持中试示范基地建设。参照《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倍增计划”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济南市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辖区内中试示范基地,在市级补助经费拨付以后,按市级补助额度给予最高1:1配套支持。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历下区科学技术局综合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1-88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