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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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12日集中办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为济南市历下区户籍; 3、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4、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的额度及用途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有多久?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六、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七、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可在资助中心打印并签字)原件。 5、贷款受理成功后,学生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八、远程续贷 1、学生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无需再到我区资助中心现场办理任何手续。 2、待我中心在助货系统进行审查并提交盖章。(审核通过,签订合同后,由学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或等待接收回执校验码手机短信) 3、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可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自行打印的纸质受理证明给高校录入) 九、历下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资助中心位于文化东路44号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210室(乘坐18路、59路、75路、110路、123路公交车到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站下车,112路、151路公交车到文化东路山大路站下车) 咨询电话:0531-86553616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热线电话:95593 十、温馨提示 为保证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顺利办理,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531-86553616后,再前往现场办理。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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