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集中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推进工作
发布日期:2024-09-26 11:24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 号)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支持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区发改局近期集中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推进工作。

一是价费分离明标准。区发改局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与大川物业、盖亚物业和明英物业等企业充分交流,发放告知书。严格明码标价,执行居民电价政策,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电价执行,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二是集中宣传促合力。区发改局宣传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向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前往姚家街道办事处、甸柳街道办事处实地走访,发放《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200余份。

三是实地走访强监督。区发改局通过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和提醒告诫,前往浆水泉社区、名士豪庭社区、地矿家园、金地佳苑等开展座谈,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遵守价格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社区和居民对相关价格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形成更有效的社会监督,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措施落地落实。(区发改局  吴晓旸  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