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16: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现将1处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附件1:历下区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公示一览表

附件2:《干扰源距地下流体观测井的最小距离》(GB/T 19531.4-2004)



历下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

历下区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公示一览表

台站名称

地理位置

测项

经度

纬度

历下珍珠泉流体观测站

济南市珍珠泉宾馆院内

流体

117.02

36.66


附件2:

干扰源距地下流体观测井的最小距离

(GB/T 19531.4-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没有条件进行抽水试验,且开采层与观测层同属一个含水层(带)

松散砂质空隙含水层区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粉砂

1.0

观测舍水层岩性为细砂

1.5

观测舍水层岩性为中砂

2.5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粗砂

3.0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砾石

6.0

岩裂隙含水层区或碳酸盐岩岩溶含水层区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区

1.0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地区

5.0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

10.0

观测井区范围内,有同层注水井

1.0

矿区

有爆破作业的矿区的爆破作业点

5.0

有矿震(冲击地压、岩爆)活动矿区的边界

2.0

有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且疏干层与观测层有水力联系

观测含水层为弱透水层

1.0

观测含水层为透水层

5.0

观测舍水层为强透水层

10.0

其他

观测井区范围内有铁路通过并观测含水层顶板埋深小于 100m 时的铁路路堤边缘

0.5

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的边界

0.5

注:1.在观测井范围内,揭露有与观测层同属一个含水层的钻孔时,应按要求进行抽水试验

和水文地质计算,确定地下水开采井和观测井间的最小距离;

2.在观测井范围内,已有相关的抽水试验及其影响半径的观测和计算资料时,不需另进行试验和计算,直接引用其结果;

3.在观测井区范围内,开采层或注水层和观测层不属于同一个含水层,其间发育有厚度大于 20m 并分布均匀的不透水层时,不需考虑地下水开采或注水对地震地下流体动态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