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咨询2026年非历下户籍居民子女幼升小政策。
发布日期:2026-04-08 浏览次数:

市民反映:自己为历下区长盛北区的住户,咨询2026年幼升小的政策,如有房产,工作单位在历下区,但户口不在历下区,咨询是否可以在本小区入学? 

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回复,按照《历下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历下政办发【2025】2号)之“招生指南”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济南市“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之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若监护人和孩子的户口在历城区(或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南山区、起步区),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若孩子想在历下区学校就读,入学(或转学)儿童需落户历下区房产上,满足在历下区“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三者地址相一致的基本入学条件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