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指南 |
||||
|
||||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驾驶证之一)可到总馆或任一社区图书分馆办理读者证,一人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 2.读者证办理免费,有效期2年,到期后续期可继续使用。 3.读者证在总馆及历下区各社区图书分馆均可使用,通借通还。 4.持旧读者证(蓝卡)的读者可凭借原读者证、卡主有效证件原件以及押金条更换新证,换证前须将卡内书籍全部还清。(退押金业务请至总馆二楼前台咨询办理) 5.如读者证遗失或者损毁造成无法使用,须将卡内所借书籍全部还清,卡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办理挂失。挂失14个工作日后由卡主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新卡,旧卡同时作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