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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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 1.每张读者证可借阅3本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馆内借还机等方式续借一次(若已超期则无法续借),从到期日起延期30天。为保障读者平等权利,促进图书流通,请读者自觉遵守借阅时间避免超期。 2.借阅图书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将按图书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书价的1-3倍赔偿;经修复能使用的按书价的0.5-1倍赔偿;没有修复价值的按丢失图书赔偿原版图书或按该书原价的3-10倍赔偿,读者也可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进行赔偿(包括ISBN码、著者、价格、出版社、出版日期、总页数)。 3.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仔细检查图书,如发现缺页、污损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明责任。读者需注意爱护图书及书上粘贴的条形码、标签,不得在图书上折叠、勾画、圈点、开天窗或撕割,以免影响图书借还。 读者须知 1.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历下区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2.请注意仪表着装,应衣冠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请保持馆区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4.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 5.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以防不必要的损失。手提电脑、钱包、手机等重要物品请勿离身。离馆时随即带走个人物品。 6.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等污物,请勿乱画、乱贴、乱涂、乱刻。请勿在阅览区内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7.年幼的儿童读者应由监护人全程陪同阅览,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教育义务和监护责任,制止其违规及危险行为,以免干扰他人和发生意外。 8.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历下区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9.请勿携带宠物入馆。(导盲犬除外) 10.不得任意触摸、按动馆内消防设施。请勿随意搬动、挪用、破坏馆内设备及桌椅,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1.如有其他需要,欢迎咨询工作人员,历下区图书馆将竭诚为您服务。
济南市历下区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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