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砚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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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砚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根据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认定细则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将①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③低保家庭学生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⑤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⑥孤儿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⑧重点困境儿童⑨烈士子女⑩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列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二、资助标准
(一)历下户籍困难家庭的学生,享受每生每年1200元生活补助。
(二)非历下户籍困难家庭的学生,根据济南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教[2017]5号),享受每生每年800元生活补助。
三、评审机构
组长:谭金辉
副组长:王玉振 孙悦
组员:王长俊、陈雅涵、吴永志、刘洪丞、李凡、张欣、各班班主任
四、实施程序
(一)宣传:通过班主任会传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要求;班主任通过班会向全体学生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所需材料;班主任通过家长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下发通知,让家长了解资助政策,并准备相应材料。
(二)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济南市义务教育认定资助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中项目,并在所选项中勾选,承诺内容栏必须是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申请理由栏内容务必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已发放资助金外,还将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相应责任。同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三)审核:由学校各级评审小组对学生的信息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应适当采取家访、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还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进行重点审核:
1.提交的所有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原件核对后应及时返还学生家长)。
2.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表格中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新增及原有学生都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户籍所在地核实(户籍所在地必须核实填写清楚)。
3.所持困难证件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资助要求;
4.监护人与学生关系是否真实。
充分运用,高度重视各级资助系统。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国、省、市三个资助系统,将完整的学籍数据录入系统进行各项数据比对。将系统中比对出的所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已享受随班就读的学生除外),如系统中的学生不申请,请其填写《放弃说明》。
五、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无需提供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如系统中查询不到需提供相应材料)。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包括:户口本首页、索引页、监护人和学生个人页,共四张。
3.提供的材料及申请表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六、学校对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公共场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资助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应当有相应的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要有调查处理档案留存),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历下区资助中心。
学校需将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历下区义务段非寄宿困难补助信息汇总表》,《汇总表》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注意:不要漏填汇总表填表人、联系电话)。
七、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核
报送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历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盖章返还学校一份,审核通过的新增享受资助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邮政储蓄卡,2022年秋季及2023年春季已发放困难救助今年符合条件的在校在籍学生无需重新办理储蓄卡。学校需将所有学生储蓄卡号填写《储蓄卡办理汇总表》上报资助中心一份。
济南市历下区砚岭学校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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