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鲁事管发〔2023〕31号文,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大局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随着《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快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历下区部门职能分工,历下区发改局是我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工作的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历下区政府办是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作为节能主管部门,近年来紧紧围绕能耗“双控”、煤炭压减、能源保障等任务,扎实开展各项节能工作。一是加强协调,统筹做好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出台《历下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暨加强全社会节约用能工作方案》,统筹谋划,明确责任,有序推进节能减煤工作。同时,出台《历下区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历下区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牵头做好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二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十四五”期间推进历下区百万千瓦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策划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面摸排、现场踏勘辖区内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业建筑等资源,2022年以来累计新增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36万千瓦。三是严控能耗增量,加大能源行业核查。抓好重点用能用煤企业能耗监测,不断强化能耗监测预警分析。严控新上耗煤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禁新增落后产能项目。四是开展节能宣传,增强全民降碳意识。紧盯全国节能宣传周关键节点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
当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节能意识不强。一些公共机构节能意识不强,缺乏用能成本观念,甚至认为公共机构节能潜力有限,对全社会节能的作用不大。二是管理体系不健全。一些公共机构未能建立完善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节能工作开展不顺畅,并且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能源资源粗放式管理。三是消费统计薄弱,缺乏考核机制。一些公共机构未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不清晰,不能很好地掌握各用能区域、用能系统的能源消费量,同时缺乏考核机制,使得能源资源管理无抓手。四是节能经费不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先进的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较为困难,影响节能改造的开展。
下一步,针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区发改局将配合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水平。
1、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通过开展能源资源管理培训,宣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以节能宣传周为关键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做好日常节能宣传,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
2、建立节能考核制度。《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了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能,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提高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3、抓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公共机构做好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做到分区、分户、分项计量,便于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的统计、计算和分析。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内部评价,不断提高能源资源绩效管理水平。
4、做好用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公共机构建立健全用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到设备台账明晰、记录完整,加强设备和管网系统的巡检、保养及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加快淘汰老旧设备,鼓励公共机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
最后,感谢您对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抓好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