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利用城市照明设施资源,建设统一管理便民充电桩网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案由和案据的回应
近年来,我区积极响应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截至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2.5万辆,充电桩突破12万台,公共充换电站1620座,建成区服务半径缩短至0.5公里,实现街镇全覆盖。具体到历下区,截至2026年3月底,已建成公共充电站144个、充电桩3516个,充电网络初具规模。
作为中心城区,千佛山、大明湖、老旧小区周边公共空间紧张、电力增容有限,完全依赖传统落地式充电桩难以全覆盖。创新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将路灯杆改造为“照明+充电”一体化公共设施,是集约可行的补充路径。上海嘉定区集成光储充放综合杆、南京市建成544个多功能路灯能源箱等实践,充分证明该模式可行性。
二、关于方案的落实举措
为加快落地见效,我局已明确以下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试点先行。会同区城管局、住建局、供电中心,摸排全区路灯杆布点、供电容量及管线现状。优先选择商业街区、老旧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通道等车流量大、具备电力接入条件的区域作为首批试点,制定“一路一策”改造方案。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争取纳入专项规划,获得市级授权指导。
(二)明确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商业化路径。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化模式。一是协调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及下属企业参与建设,落实充电运营商“零阻碍”入场、“白名单”机制。二是对接上级奖补政策,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兑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协调城管、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审批路径,简化流程,保障项目快速落地。
(三)统一技术标准,保障安全兼容。联合城管、供电中心及专业运营商,制定“智慧灯杆+充电桩”技术安装规范。试点期间以交流慢充为主,减轻电网瞬时冲击;灯杆充电桩须具备多重安全防护、防雷接地及自动断电功能;建成后统一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平台(如济南市静态交通云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动态调度、故障预警与统一支付,支撑“一个APP找桩、一键充电”。
(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确保电网稳定。针对老旧小区电力增容难题,协调供电部门对试点区域配电网络进行适应性改造扩容,保障接入后电网安全。结合济南市车网互动试点政策,探索利用V2G技术和峰谷电价引导实现削峰填谷。要求运营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运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专职人员日常巡检。将灯杆充电桩安全纳入全区公共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联合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历下融媒、政府官网、街道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告知灯杆充电桩布点位置、使用方法及优惠政策。在试点路段设置明显引导标识,鼓励市民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等平台快速查询附近桩位,解决“找桩难”问题。引导市民养成绿色出行习惯,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发改委指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联合区城管局、住建局、供电中心,抓紧启动路灯杆充电改造可行性论证和试点选址,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持续优化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