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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11370102MB28646544/2024-6556951
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03-21

历下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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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做好全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市工信局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有关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可申请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2021认定的两批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二)申报方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以下简称“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21日至4月15日开放,历下区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8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库,新申请的在“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特别要对照《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进行初核和推荐;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表格并提供相应资料即可,不得通过中介进行申报,评审中将对此进行重点核查。各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服务,协助有需要的企业了解政策、准备材料。

(二)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

(三)因审核需要,历下区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8日,请各企业务必于该时间节点前将企业申请书(盖章扫描版,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加盖公章的可编辑电子版、含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36个月)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U盘储存)。报至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515房间(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帆  庄东炜    

联系方式: 88152595  88150345

 


附件:历下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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