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历下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政策解读及服务指南 (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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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入学的指导意见》(济教基处函〔2016〕2号)精神,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历下区长期实际居住,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登记:
1.历下区居住证申办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
2.在济南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或在济南市区依法经商(企业负责人须父或母)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
说明:实际居住地不在历下区的不符合我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条件。随迁子女入学继续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录取办法。
二、入学须准备的材料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1)户口簿;
(2)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
(3)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签发的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1)务工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经商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或免税)凭证;
(3)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准备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2)租赁居住的家庭:准备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1)如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2)如监护人为单身,需准备相关证明。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6年之内(自2017年9月起)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
三、登记办法及流程
家长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做实名四级(L4)用户认证后再填报名信息。
进入“爱山东”APP,在左上角下拉选择所在城市“济南市/济南市”,在【首页】面用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下面搜索到的【义务教育招生】词条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选择【济南市】【历下区】,点击下方的【确认,去报名】进入报名信息登记页面,阅读招生填报指南和问题解答,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信息采集平台。
四、注意事项
1.注册后,请牢记并保护好账号与密码。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照“爱山东”或“爱山东泉城办”APP的密码找回方式重新设置。
2.上传相关材料时,请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3.入学登记本着“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进行。为方便家长,对于能够通过大数据核验的登记信息,无需再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请大家放心。如因极特殊情况未完成网络登记的,可于7月5日至6日9:00-11:30,14:00-16:30预约补报时间。
4.请监护人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为孩子做好诚信榜样,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在历下区申请入学资格。
5.历下区人口密集,学位有限,无法安置入学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尽早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子女入学事宜。
6.请监护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的通知。
7.有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可拨打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531-86553606,0531-86553607进行咨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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