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历下区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组织部、教体、编办、财政、审批、人社等10个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指导。先后出台了《历下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历下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历下区关于建立一校一专班包保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发展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由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的“一校一专班”包保推进机制。
历下区教体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核查工作的通知》《历下区民办中小学2021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2022年4月至5月,对全区4所民办学校,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查验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及办学条件进行逐一核实,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办学行为及办学条件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到实处。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区教体局将其纳入全区统一管理,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提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审批的计划招生,对社会招收的学生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公证机关、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