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明德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及认定细则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明德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如下:
一、资助申请指南
学校通过班会、校会等形式,给在校每一名学生发放《济南市历下区明德中学学生资助政策指南》,使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清楚资助申请程序。
有申请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家长将签字确认的《政策指南》回执确认单交回学校政教处,由我校留存、备查。
二、认定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的认定依据如下:
①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③低保家庭学生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⑤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⑥孤儿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⑧重点困境儿童⑨烈士子女⑩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列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三、评定资助对象
评议审核资助对象,要按照如下程序:
1.成立评议小组和认定小组(合称评审小组),负责评议和审核工作。
(1)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根据资助标准,组织报名申请工作并审核资助对象的相关材料,确定是否提请。
评议小组组长:各年级组组长
评议小组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和本年级各班班主任
(2)资助认定小组负责审核评议小组的提请,确定资助推荐名单。
认定小组组长:赵立娟
认定小组成员:徐建 崔宁 卢峰 彭洁
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学校评审小组成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象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残疾、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等贫困学生数据进行核实。将完整的学籍数据录入系统进行各项数据比对,将系统中比对出的所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已享受随班就读的学生除外),如系统中的学生不申请,请其填写《放弃说明》。同时采取家访、个别访谈、电话询问、观察学生日常情况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2.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进行重点审核:
(1)提交的所有证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完全一致,原件核对后及时返还学生家长。
(2)申请表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表格中填写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新增及原有学生都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户籍所在地核实。
(3)所持困难证件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资助要求。
(4)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是否真实。
四、困难学生信息公示
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二楼校务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开学校资助投诉电话0531-58916996,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历下区资助中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