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砚泉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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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砚泉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有效、科学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地震、洪涝、台风、暴雪、雷击、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陈梅(书记) 景 栋(校长)
副组长:王谦(副校长) 李淑彦(副校长) 叶继东(副校长)
成 员:韩庆兵 何宇 李国辉 张鲁敏 张馨月 石琳 王灵芝 杨洪越 郑强 谢洪庆 郭丽 曹海云 李浩
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部署,统筹指挥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制定、修订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 灾害发生后,启动并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协调开展人员搜救、疏散转移、隐患排查、校园恢复等工作。
预防预警机制:
日常防范工作中,学校定期开展校园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对校舍墙体、围墙、排水设施、供电线路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整改;安排专人关注气象、地质等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接到预警后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广播、工作群、班级群等渠道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发布预警通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应急处置流程:
当自然灾害发生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若启动预案,立即按照分工开展工作:通过校园广播通知师生就近躲避或按照预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清点核实师生人数,对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初步救治并联系送医;及时封闭危险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第一时间向济南市教育局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灾情,不迟报、瞒报、漏报;灾情结束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认无次生风险后再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灾后恢复与总结:
灾害过后,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力量清理校园、抢修受损设施,做好受灾师生的安抚帮扶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山东省济南砚泉学校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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