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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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由街道审核审批。
三、保障标准
2025年,济南市沿用2024年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114元。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在申请街道社会事务科领取)等。
五、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低保申请对象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进入以下认定程序。
(一)入户调查。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
(二)审核批准。街道在入户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布申请人姓名、保障人数、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等信息,并加盖街道公章,公布时间为7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确定保障金额,发放确认通知书,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补助金;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视情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布。对不予批准的,街道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内,由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趵突泉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2号 | 0531-86922123 |
大明湖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按察司街17号 | 0531-81939652 |
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 历下区省府前街19号 | 0531-86091216 |
建新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29号 | 0531-86554624 |
燕山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区21号楼 | 0531-88159648 |
甸柳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甸新中路13号 | 0531-81856777 |
东关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797号 | 0531-86553714 |
智远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盛福花园29号楼智远街道办事处 | 0531-88825546 |
千佛山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19号 | 0531-86150021 |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七家村49号 | 0531-86555633 |
文东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6号 | 0531-85871253 |
姚家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6号裙楼 | 0531-81856550 |
龙洞街道办事处 | 济南市历下区福佑街607号 | 0531-81792965 |
八: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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