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内容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对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0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的建议”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4

代表提案者

李刚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003

承办单位

历下区民政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历下区养老服务事业相关问题的关注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历下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4.6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91%。其中60至69岁老年人约8.69万人,70至79岁约3.75万人,80至89岁约1.92万人,90至99岁3003人,100岁以上42人,老龄化形势严峻。近年来,历下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智慧+兜底”,解决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立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嵌入式、居家式、智能化养老服务模式,把数字技术作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手段,数智赋能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使辖区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760余人,享受“亲情E联”居家照护服务的独居老人2800余人。现有养老机构6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4处,长者助餐点103处,形成了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全辐射的养老工作格局。

二、服务精准化,探索“三位一体”居家养老新实践

历下区连续多年出台区委、区政府一号文件,探索创新“6+1”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区级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200余万元,引进高品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为14种不同类型老年人提供5大类政府托底居家服务保障,每年服务老年群体650余名,实现了服务对象精准识别。

一是降低居家养老准入门槛,追求老人受益面最大化。将居家养老的服务类型、服务时间分为五类,其中一至三类每天分别服务8至24小时、4至6小时和2小时,并针对前三类低收入家庭老人,每月发放100至300元不等的补贴救助。

二是引入竞争机制,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打折扣。政府引进5家养老服务公司共同服务,实行公开招标、分包区域、分轨并行,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规范运营”的良性竞争模式。

三是提升管理手段,确保管理监督不挂空挡。对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统一印制了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指南》,公布监督电话,细化服务项目,列出5大项23小项服务供老人自选,在按服务清单提供上门居家服务的基础上,引导服务企业积极为老人开展理发、修剪指甲等特色居家服务,并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失独、失能、半失能等群体,组织第三方上门,提供居家保洁、家庭养老床位照护、适老化改造“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服务内容精准到位;印制《居家养老服务手册》,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指南的同时,规定了家政公司、服务员9项职责和工作纪律;出台《星级养老服务员评选办法》,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开发居家养老信息数据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

三、打造居家养老服务新样式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2024年6月1日起新增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执行济南市相关政策标准。(一)济南市户籍且在历下区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照护需求评估为 1-6 级的,对以上三类人员,按照护需求评估等级予以补贴:5-6 级每月补贴400元;3-4 级每月补贴300元;1-2 级每月补贴160元。(二)济南市户籍且在历下区长期居住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独居老年人,每月补贴80元。在新政策中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助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