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增加群众的满意程度”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历下区民政事业相关问题的关注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历下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于2013年,由区政府出资市政管理局进行招标,历下交警大队指导建设。按照市政府2014年第35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济南历下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下停车公司)于2014年9月注册成立。2015年2月由区市政管理局将历下区停车诱导系统(含20套停车诱导屏在内的11类设备)交接至历下停车公司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经了解,现历下区停车诱导系统因建成时间较久,软硬件已基本无法使用,自2017年起因资金问题历下停车诱导系统维保工作停止继续维保。
历下交警大队已联系历下停车公司,将提案中有关停车诱导屏的情况进行传递,并督促对诱导屏进行拆除或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