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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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xia.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历下区街道办事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9号,邮政编码:250011,电话: 0531-86095545,邮箱: jnlxqqcljdxzb@jn.shandong.cn)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泉城路街道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关切,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特色化模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强数据共享,力求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提质增效。同时履行好对各科室、各社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1.机关简介与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内设机构;2.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3.文字、图文等形式的政策解读;4.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5.主要部署执行公开;6.财政预决算;7.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8.街道办公会议;9.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1.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培训、实施方案、进展情况;12.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3.街道工作动态等。2024年度,在历下区委、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8条;光明日报发稿1篇,中国组织人事 报发稿1篇;山东商报发稿12篇,济南日报发稿5篇;利用大众网、济南日报线上客户端发布信息170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泉城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由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总统筹,分管负责同志总负责,党政办公室具体执行,在街道设置1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各社区设置1名政务公开信息员,深入融合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公开条例、工作流程、政策解读等培训活动,统一规范工作内容和公开要求,及时更新优化业务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同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保密工作条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审核程序,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政务公开需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满意度、知晓度、便利度,泉城路街道在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明确标识文件政策便民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区、自助服务区、休息阅览区,并安排专人帮办代办。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布设社区公开查阅点,定期开展政策解读活动,广泛征集居民各类政策需求,及时提供政策及有效解读等服务。街道发放“高效办成一件事”流程图。直观展示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使企业和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从而更加便捷地完成各项事务的办理。
街道设立《统计法》主要内容政策宣传展板,通过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调查对象篇》宣传折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小知识。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了现场很多群众,大家纷纷翻阅宣传资料,询问相关问题,主动、深入地了解统计法相关内容。
街道紧抓本街道“星辰职场人才夜市”契机,向参会的30余家企业宣传惠企政策,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极大地提高了就业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度,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2024年,泉城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侧重于工作成果展示,公开信息内容涉及面较窄。
2. 公开渠道有限:仅依赖社区公告栏和街道网站,公告栏位置不显眼、更新慢;街道网站信息查找不便,年轻群体常用的社交媒体平台未充分利用,导致信息覆盖面窄。
3. 更新不及时:政策法规调整、民生服务变动等信息未能及时发布。如医保政策新变化,社区未能第一时间公开,影响居民办理相关业务。
改进情况
1. 丰富公开内容:制定详细公开目录,涵盖财务收支、项目建设等各方面。定期开展居民需求调研,根据反馈及时调整公开内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到每笔收支公开。
2. 拓宽公开渠道:除传统渠道,开通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及时推送信息;优化街道网站界面,设置信息快速检索栏,方便居民查找。
3. 及时更新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更新责任与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法规、服务信息等及时准确发布,医保政策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政务公开坚实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形成有效监督机制。二、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全面精准公开。三、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便捷程度拓展线下渠道: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自助查询设备、政策资料架,安排专人引导解答。各社区设置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社区事务信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12345热线、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收集居民咨询投诉。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办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并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 件(主办1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并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结果。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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