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经办流程
字号:
大 中 小



参训流程
班期制培训要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做好培训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全程线下培训
1.申请参训。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先行办理电子社保卡,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省就业服务外网http://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填报个人信息,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向培训机构报名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确无条件办理电子社保卡的人员,可在登陆省就业服务外网填报个人信息后,直接到培训实施主体报名参训。
2.组建班期。培训实施主体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发布培训信息,填报并核验参训人员身份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向区县提交班期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内容包括涉及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实操实训实习安全、食品安全等与培训实施相关的安全措施,下同)、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1)、参训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下同)、培训协议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培训开班班期申请资料。每个班期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另行规定的除外),培训师资需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对培训教师的相关要求,培训教师与参训学员配比不低于1:25,且至少有1名专职教师(下同)。
3.审批班期。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开班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反馈培训实施主体。培训实施主体同步将区县审核通过的班期相关资料导入市培训监管平台。
使用电子培训券的班期,区县制作电子培训券发放到参训人员电子社保卡(下同)。
4.备案开班。区县将审核通过的开班申请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备案。
5.培训监管。市就业中心备案通过后,区县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和市培训监管平台同步确认申请班期开班。培训班期开班首日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类)当日,区县对培训(考核)场地、消防安全等现场检查确认,并监督培训实施主体按照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要求组织培训(考核)。
使用电子培训券的班期,区县指导培训实施主体验证参训学员电子培训券(下同)。
培训(考核)现场如出现无法使用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的特殊情况(如停电、网络不畅等),培训实施主体须自行提供未纳入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的培训(考核)全过程影像等可佐证培训(考核)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下同)。
6.申报补贴。参训学员结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下同)后,培训实施主体从市培训监管平台下载监测资料,并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上传以下资料申报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个人申领补贴、项目制培训等无需提交代领补贴协议书的培训方式除外)、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市培训监管平台完整参训考勤记录、全过程抓拍照片等资料(区县、培训实施主体自行下载留存至少5年备查)。培训过程个人考勤记录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为合格。
经区县核实,涉密单位开展的培训业务需自行保存培训全过程考勤记录及影像等资料,留存至少5年备查。
(二)“线上+线下”培训
“线上+线下”培训采取线下培训机构与线上培训机构合作开班的形式开展,承担线下培训任务的机构为培训实施主体。
1.申请参训。同全程线下培训申请参训一致。
2.组建班期。培训实施主体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发布培训信息,填报并核验参训人员身份信息,扫描上传参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向区县提交班期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培训开班申请表、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线下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培训班期开班申请资料。
3.审批班期。区县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反馈培训实施主体。培训实施主体同步将区县审核通过的班期相关资料导入市培训监管平台。
4.备案开班。区县将审核通过的开班申请报市就业中心备案。
5.培训监管。市就业中心备案通过后,区县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和市培训监管平台同步确认申请班期开班。线下培训机构会同合作线上培训机构在市培训监管平台组织参训学员开展线上学习。学员线上学习过程中,每10分钟由市培训监管平台抓拍1张照片并保存,抓拍照片数量须与学习时长相符。线上学习身份识别记录和抓拍照片是佐证参训人数和培训过程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下同)。线上学习完成后,线下培训机构组织班期学员开展线下培训,开班首日及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类)当日,区县对培训(考核)场地、消防安全等现场检查确认,并监督线下培训机构按照市培训监管平台监管要求组织培训。
6.申报补贴。参训学员线上、线下培训结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培训实施主体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上传以下资料申报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市培训监管平台线上学习过程抓拍照片、线下全过程参训考勤记录及抓拍照片等资料(区县、培训实施主体自行下载留存至少5年备查)。线上培训过程学员参训课时不低于规定课时80%为合格,线下培训过程个人考勤记录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为合格。
经区县核实,涉密单位开展的培训业务需自行保存培训全过程考勤记录及影像等资料,留存至少5年备查。
个人补贴申领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参训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登录省就业服务外网上传相关资料或携带资料到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补贴申请。
(一)参加班期制培训的参训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居民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市培训监管平台完整参训考勤记录、全过程抓拍照片等资料。
(二)个人自主参加培训需要提交的材料:居民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自行录制的培训全过程(含理论教学、实操、考核等阶段)影像(带水印,时长需满足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规定课时)等资料。
培训补贴拨付
区县登录省就业服务内网审核培训实施主体或参训对象提交的补贴申领资料,校验资料信息完整与真实,确认无误后将培训成果在省就业服务内网及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一)机构代领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实施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个人申领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