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就业创业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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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就业创业证》申请
◆办事依据
《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登记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鲁就人函〔2020〕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79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我市劳动者
◆申请材料
身份证
◆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险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理信息录入;审核不合格的,告知不合格原因。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验发证。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发放《就业创业证》;不予发放的当面告知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各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
历下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部 0531-869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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