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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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2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函〔2023〕4号)
申请条件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成立1年以上,符合中国银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享受待遇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4%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企业情况,中国银行提供信用授信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四、申请材料
1.《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
2.《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1.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摸排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形成辖区内《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中国银行提供"免申服务",企业可直接发起授信申请,签署《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后由中国银行进行审查、审批。
2.未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签署《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
(2).资格审核。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中国银行进行资格审核。
(3).审查放款。中国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4).贷后管理。中国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
六、办理地点
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
七、咨询电话
历下区8695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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