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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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受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在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
2.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毕业证;
3.《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4.《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初审。(1)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中就失业登记模块与社保缴费数据比对确定申请补贴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与就业状态。
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查询比对结果截屏,与所需材料拍照一同上传业务办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未开发完成前,建立电子档案备查),同时在《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与《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企业。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进行复审,无异议的,在《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与《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交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季度末将补贴审核结果〔《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公示》(附件3)〕,在街道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反馈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补贴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度末编制《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资金明细表》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并保留好补贴发放相关证明。
五、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南市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略)
六、完成时限
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将于提交申请次季度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七、网办渠道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十大千亿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济南)—上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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