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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创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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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31

【创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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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数量,申领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吸纳符合条件人员5人以上(不含),补贴标准为3万元; 吸纳符合条件人员 3(含)-5(含)人的,补贴标准为2.4万元; 未吸纳或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人以下的,补贴标准为1.2 万元。

◆享受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发放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流程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确认表》;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3.企业最近连续不少于 12 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打印并带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电子印章;

4.有吸纳人员的,按照“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离岗或在职创业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经办渠道

(一)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二)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细地址见附件。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期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0531-86952351


附件:历下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一览表-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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