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付为生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公告
字号:
大 中 小



付为生:
本机关已受理关于您于3月20日反映要求劳动合同的问题。
因您拒收我单位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历下人社发〔2025〕5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付为生:
您的信访诉求我单位已于4月3日收到后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现将答复意见对您进行反馈。
付为生,您于3月20日反映要求劳动合同的问题。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与您联系,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经调解,您与配偶张红于2025年5月19日同济南山旅酒店管理咨询公司、济南明湖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济南山旅酒店管理咨询公司、济南明湖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您和配偶支付4万1千元,一次性了结劳动/劳务争议。
经核实,相关费用已于2025年5月20日支付完毕,您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历下区人民政府或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璇 李琪 联系电话:0531-88152360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