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济南绿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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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绿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劳动者朱虹旭投诉你单位未依法与其参加社会保险一案。因你单位经营场所无人签收行政执法文书,且本机关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济历下人社监令〔2026〕68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你单位和劳动者朱虹旭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日内为劳动者朱虹旭补缴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无工资流水按下限补缴),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本机关。拒不履行本整改指令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31-61381889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东附楼236室
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济南绿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济历下人社监令〔2026〕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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