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提质培优建设历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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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政发〔2020〕1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推进提质培优建设历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提质培优建设历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济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20〕10号)精神,推进新时代历下区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建立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全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住全市深化教育改革、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提升服务济南三大国家战略发展能力,力争成为新时代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教育模式的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区属公办济南商贸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人。进一步加快专业调整和建设速度,扩大双元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规模,加快职教集团和专业群建设,加强升学教育的研究,扩大贯通培养的规模,支持优势专业试办五年制大专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效益。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技能培训、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的职业体验教育,每年实现15000人次的培训计划。经过三年努力,历下区基本建立起专业设置科学、校企合作机制成熟、学校运行机制高效、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时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和模式,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政府聚焦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点,通过政策和资金倾斜,推动部门协同、统筹规划,引导企业、行业多元主体参与共建,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激活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确保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历下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二)坚持职普并重、职普融通。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通力合作横向贯通、协调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立德强技、服务社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教育高度融合,培养大批拥有较强职业技能的人才进入现代产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四)坚持结果导向、内涵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坚持结果导向,目标任务指标化,具体措施细致化,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高效持续发展。
四、工作重点任务
(一)高起点培育优质学校。
1. 逐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布局。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地位,支持优势专业试办五年一贯制大专教育,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建立集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教育、职教升学教育、双元制校企合作、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社会生活教育、国际交流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提高职业学校办学品质,为历下区打造一张靓丽的职教名片。
2. 积极推进多元办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坚决落实企业参与办学的红利政策,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支持政行企校四方合作,对接历下区重点产业,建设多元主体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鼓励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济南商贸学校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吸引企业、行业、职教集团等依法参与学校办学。支持济南科技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行—企—校”资源,建设物业管理专家库、人力资源联系卡和职教集团成员信息平台。
3. 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对接。鼓励职业学校主动布局一批产业需求大、 发展前景好的专业,扶持涉农、家政服务专业。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济南商贸学校围绕历下区加快培育重大产业措施,结合金融事务、财务管理、现代商务、人工智能、幼儿保育、跨境电商、物联网技术、精品旅游(休闲康养旅游服务、研学旅游)、老年康养服务、休闲体育等产业调整专业设置。加强高水平中职专业群的建设,整合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组建电子商务专业群,整合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导游服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专业组建文化旅游专业群,提升专业群的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到2022年,打造1-2个省市级中高职衔接示范专业,1-2个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新建1-2个省级品牌专业,2-3个市级品牌专业。
4. 实施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提升计划。设立三年建设专项资金,保障济南商贸学校基础建设和教学设施设备达到省级示范校建设标准。完成济南商贸学校土地过户工作,增加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争取三年内完成新增5.1万平方米教学实训及生活用房建设(具体内容见附件2),学生实训设备得以更新和提升。支持职业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及时配备专用设备和软件,提供绿色通道,缩短采购周期,设立技能大赛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师生进行专项奖励,促进师生专业技能的快速提升。
(二)高标准提升办学质量。
1. 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将质量意识贯彻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推动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衔接落地。突出打造“双元制”育人模式,发展半工半读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丰富、完善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模式,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推动职业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融通,高质量服务学生成长和就业。三年内,在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级技能大赛中,传统优势项目取得优异成绩,其他项目有突破性进展,力争四个专业的项目进入省赛,两个专业的项目进入国赛。
2. 落实职教高考红利,提高服务质量。探索与职教高考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包含招生方式、教学方式、师资建设、考核评价、分配制度以及管理模式),举办升学实验班,开发更丰富的教育产品,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要,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渠道成才拓展路径,让更多的中职学生有机会升入高职院校。
3. 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开展中职学校教学诊改和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工作。到2022年,建成15门左右的省市级精品资源课程。
4. 改进职业教育评价机制。积极参与济南市中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对不达标专业积极调整或整改。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学分银行建设,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形式和终身教育学习成果的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学生,较好的保障学生的职业发展。
5. 落实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依法支持中职学校为开展企业培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变更业务范围,允许公益二类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年培训量逐步达到15000人次。实施职教赋能计划,在济南商贸学校成立“历下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面开展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加强高水平职业体验基地建设,面向历下区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教育,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服务社会和当地经济的能力。允许中职学校将培训收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学条件改善等。鼓励中职学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即将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有转岗需要的职工等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保障劳动者就业,实现社会繁荣稳定。加大对农村地区、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集聚区内优质资源完成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任务。
(三)高质量深度推进产教融合。
1. 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探索校企共同治理机制。联系企业积极申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项目,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区政府主导,联系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 安排实习岗位接纳中职学校学生实习,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学校基础建设,在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投资比例分配使用权,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免费使用。原则上,企业应作为生产型实训基地来使用,同时向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设备、师资和岗位。
支持职业学校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中职学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积极参与产教融合“145+X”项目培育计划,全面推行双元制改革,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2. 建设生产型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联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协同,在济南商贸学校建设生产型实训基地。支持职业学校引企入校,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将办公场所低价出租给联合办学企业,允许企业正常经营,同时承担好学生培养工作。支持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或者学生在校内创办生产型企业,学校可以给予免收第一年房租的优惠政策推动人才创业培育。鼓励生产型企业给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在真实环境下提高学生技能水平。
3. 构建高品质研究平台。打破现有职业教育教学人员研究人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研究架构,以产教融合立意,以结构重组破题,以多元机制布局,建立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平台,立足产教融合、专兼结合,公开聘请专业研究人员、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政府部门人员作为研究员,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作为历下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专业智库,重点开展专业建设指导、教学诊改、人才供需预测、发展路径研究、技术成果转化、行政决策咨询等工作,增强产教融合的深度和职教研究的效度。
(四)高水平建设师资队伍。
1. 落实中职学校用人自主权。允许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和内容、程序,在人事部门备案后,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技能性强的专业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改革教师招聘制度,中职学校新招聘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公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允许公办学校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内,面向企业和高校招聘不超过总量20%的兼职专业教师,其岗位设置情况在区教育部门备案,由学校提出用人计划和资金预算,经职能部门批准后,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推进中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中职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中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应将兼职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学校可以按上级文件设置学校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职数。允许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事业发展等实际需求,每年在控制总量内引进高水平高技能领军人才,原则上每专业限1人。对于急需的、特殊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对于教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学校招聘,通过考核的可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转为正式教师。业界优秀人才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2. 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中职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鼓励支持在职教师转型为符合学校专业需求的“双师型”教师,以盘活现有的“存量”。制定向双师型专业教师倾斜的积极的鼓励政策,激发教师进行实践能力提升的自觉性、主动性,解决师资内在发展动力。支持学校教师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鼓励教师冲刺行业企业高端证书等。加强中职班主任队伍建设、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到2022年,培养1-2名省级教学名师,1-2名青年技能名师。
3. 深化中职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公办职业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改良,支持校企共建教师创新团队,被评为市级 (含)以上创新团队的专业教师可在创新项目中给予奖励。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中职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中职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约定薪酬数额。对校企合作中有重大贡献或担任带徒任务的人员,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训一线教师倾斜。公办中职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4倍,所需经费由学校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五)高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极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重大战略,支持中职学校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与国外优质企业资源、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鼓励中职学校学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政府部门和行业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成立以区教体局相关领导为组长的职业教育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职业教育学校负责人、职业教育专家、职业教育领域龙头公司负责人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听取各单位、各职业教育专家的发展建议,切实保障我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指标化,作为对各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评价依据,全面落实改革发展的各项责任。
(二)资金保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经费配套支持力度,探索实施“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政府投入方式。重点保障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型实训基地建设,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和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区内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产业园面向社会开展无偿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区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审计公告、预决算公开制度,并将人均拨款标准与项目安排、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人才保障。激发教师活力,打造双师型队伍。鼓励教师主动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激发教师进行实践能力提升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内增外引,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规模,提高教师职业教育水平。
根据市教育局《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职业教育专项人才引进方案。通过经费支持、提供补贴、扩宽渠道等保障措施,积极为历下区职业教育发展引进职教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引领并带动全区职业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激发各类学校改进提升的内生动力,推进教育创新与发展。
(四)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氛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要将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建立完善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同等学历同等待遇,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待遇和奖励。
附件:1. 任务分解清单
2.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基础建设任务清单
文件下载:202001关于印发推进提质培优建设历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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