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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10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11370102MB26464895/2021-3871296
其他
历下政发〔2021〕1号
历下区政府办公室
2021-01-08
2021-01-08
有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10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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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政发〔202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0年12月31日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撤销10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销的村民委员会

1. 姚家街道窑头庄(村)村民委员会;

2. 智远街道林家庄村民委员会;

3. 智远街道盛福庄村民委员会;

4. 智远街道邓家庄村民委员会;

5. 智远街道姜家庄村民委员会;

6. 智远街道义和庄村民委员会;

7. 智远街道八涧堡村民委员会;

8. 智远街道刘智远村民委员会;

9. 龙洞街道石河岭村民委员会。

二、撤销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龙洞街道燕山新居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撤村建居”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1. 以窑头庄(村)居民小区为基础,设立窑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2. 以姜家庄和八涧堡村居民小区为基础,设立中林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3. 以盛福庄和邓家庄居民小区为基础,设立盛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4. 以刘智远村旧村改造安置小区为基础,设立刘智远社区居民委员会;

5. 以义和庄居住区为基础,设立义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6. 以林家庄居民小区为基础,整合周边居民小区,设立林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7. 将石河岭村民居住区与燕山新居社区合并,设立石河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燕山新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公共资产移交石河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姚家、龙洞、智远街道办事处提出撤销的村民委员会均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委员会经济管理职能划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不代行经济管理职能。

(二)在其它居民小区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1. 姚家街道工业南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2. 姚家街道花园东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3. 龙洞街道财富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4. 调整建筑新村街道花园路社区规模,设立花园路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5. 调整燕山街道燕文社区规模,设立燕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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