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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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政办发〔2019〕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济工办〔2019〕18号)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和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应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如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工会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区总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三)研究解决区总工会工作中需要区政府支持帮助的问题。
(四)区政府和区总工会认为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织
区总工会应当积极主动与区政府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区政府与区总工会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协商可以随时召开。
(二)深入调研提出议题草案。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议题确定后,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协调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作出正式回复,必要时可联合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切实可行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区总工会承担,明确出席人员、会议议题、议程和时间地点,确定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工会负责准备有关会议材料。
(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经区政府和区总工会审定,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纪要要求,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逐项进行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
(五)加强会议宣传。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一)充分认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加强同工会和广大职工的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形式,也是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有力措施。
(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联席会议制度是密切党委政府与职工群众关系的重要载体,工作中要坚持顾全大局,依法办事,协商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总工会的沟通联系,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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