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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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关于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7 日
关于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对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本意见所称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为中小学生提供接送、餐饮、看管、休息等服务的机构。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筹,属地为主,部门协同, 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备案登记的原则。针对现阶段居民群众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现实需求,以及存在法律法规监管空白的现实状况,对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采取规范管理措施,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并进行严格的日常监管。
(二)坚持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食药、卫计、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并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工作。街道办事处对发生在本辖区的有关问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三)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采取“校内午餐配送”“课后延时服务”“星级管理和黑名单制度”等多种措施,对已备案登记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备案登记的,予以规范整治,促其达到备案登记条件;对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列入规范管理黑名单予以公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三、职责分工
区食药监局(区食安办):牵头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并将登记情况向社会公开,及时通报区教育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完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等级评定制度,对存在突出问题反复整改仍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取消其登记资格。
各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辖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防止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成立由相关科所队及社区居委会组成的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动态情况。中小学每学期开学前 2 周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照《历下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办指导规范》(附件 2)要求,对本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历下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检查表》(附件 3),并在开学前将星级评定结果和黑名单报送区教育局。牵头承接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关于校外托管机构噪音扰民、安全等问题投诉,对在日常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及时更换星级、并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探索社区公共服务托管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整合利用社区资源等形式,满足学生托管需要。
区教育局:积极开展“学校食堂就餐”“校外配餐”和“4 点半课堂”等服务,逐步满足学生午餐、放学后延时留校等需求。指导区属学校及时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并提出监管建议。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防火、防震、防踩踏等逃生演练。根据区食药监局和各街道提供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证照情况及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分类引导学生家长科学选择。区卫计局: 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控管理、
生活饮用水监督等工作。制定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公共卫生安全有关标准,并组织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在发生食物中毒时,会同食药监局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区商务局:研究出台对午餐配送、社区托管、正规商业用房开办校外托管机构等各类学生午餐服务项目的扶持政策,引导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单位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促进其正规化、合法化经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和年度检查工作;配合做好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执法查处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环境监管工作,对周边群众投诉反映的油烟、噪音等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治。
区公安分局:参照“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产生的居民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历下消防大队: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业务指导,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区环保局: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环境监管技术指导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查处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明晰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责任科室,将规范管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街道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指导规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重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社会公告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办指导规范及要求,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已备案登记、符合规范要求、星级评定较高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规范管理工作,营造“关心学生托管、保障学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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