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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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集中解决脏乱差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有 序、优美的城市形象,经区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整治行动。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奋斗目标, 全面树立“以市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 市创建成果、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和治霾治堵等重点工作,紧盯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坚持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动摇,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 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市民群众营造“平、亮、绿、美、净、齐”的宜 居宜业城市环境。
二、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道路更“平”畅
“平”就是平整,路面平整,井盖井箅无凹凸现象,保持通行秩序良好。
1 .路面专项治理。快车道路面(混凝土)无明显裂缝、错台、拱胀、网裂,路面 无明显坑洼、沉陷;人行道无沉陷、拱起、松动、破碎、缺失、错台,不得有裸土以及 混凝土残桩、钢筋等“马路橛子”;无障碍通道、盲道设施完善,安装规范,严禁占用, 保持畅通。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含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泉城路商业街 管委办,下同);牵头单位:区市政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 局、历下控股集团)
2 .井盖井箅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各类检查井塌陷、下沉、凸起等问题,全面消除 检查井与井盖配合不稳固、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保证道路平顺;着力解 决城市各类井盖井箅缺失、破损、松动等问题,及时修复破碎井盖,更换不达标、不规 范及废旧井盖,探索建立城市检查井、井盖井箅设施巡查和维护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各 类井具坚固、平整、安全、美观。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市政局 )
3 .城市设施治理。做好隔离栏墩、隔离护栏、高架路防撞墙、道路交通信号标志、 果皮箱、公交站点、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隧道、停车场等城市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 作。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局、历 下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园林局)
(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城市夜景更明“亮”
“亮”就是明亮,该亮的地方亮起来,解决市民出行照明问题,打造靓丽的夜间景观。
1 .景观亮化提升。重点完善泉城特色标志区、重点商务区、广场风景区、车站等 窗口部位的景观照明设施。全面排查景观照明设施,对景观照明功能缺失或画面、字体 残缺破损等不能正常亮灯以及亮化设施出现松动、脱落等影响安全的,要督促有关单位 立即整改。对业主自行投资建设的亮化设施,要及时督促设置单位进行维护、维修;对 政府投资建设的,承担维护主体要及时检查维护,确保亮灯率、完好率。(责任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局)
2 .路灯照明提升。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 功能照明装灯率达到 100% ,快速路、主次干道亮灯率达 98%以上,支路、街巷亮灯率 达到 96%以上的要求。医院、学校、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等重要区域按需增设照明 设施,确保亮灯率及完好率。(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市政局;配合 单位:区住建局、区园林局)
(三)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城市环境更浓“绿”
“绿”就是绿化,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并重的绿地系统,保持绿化生机盎然。
1 .加强绿地管理。城市道路绿地、广场、游园内花草树木布局配合合理,无枯枝 败叶,景观优美、舒适;缺株苗木补植及时,行道树树穴合理覆盖,无裸露土地;道路 绿地、广场、游园内的各种绿化设施和设备完整美观,破损的及时修补更换。绿地环境 干净整洁,垃圾杂物清理、清运及时,严禁焚烧绿化垃圾和枯枝落叶;道路绿化带内无 垃圾杂物。
2 .开展建绿透绿。城市主次干道、广场、游园适当布置花卉,重要节点设置立体 花卉造型和花坛、花树、花钵、移动花箱,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拆违拆临拆出的空 间要及时“建绿”、“透绿”。开展垂直绿化美化。
3 .裸露土地补绿。做好城区道路绿化带、山体、河道等可绿化裸露土地补绿工作, 宜林则林,宜绿则绿。(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 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局、历下控股集团)
(四)加强标准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更“美”好
“美”就是美化、美好,为市民打造宜居环境,城市面貌优美舒适,城市景观特色 鲜明。
1 .城市容貌治理。科学规划设计,开展老旧小区、道路(街巷)、河道、公园(绿 地)等整治示范创建活动,使绿地、道路、河道和各种建(构)筑物风格协调一致,环 境优美,适宜人居。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高标准整治打造一个小区、一条道路(街巷)、 一条河道、一座公园(绿地)等,实施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打造优美舒适、特色鲜明 的城市景观风貌。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局、区园林局 )
2 .广告牌匾治理。各类临街门头牌匾的图案、文字、灯光出现破损、污迹、褪色、 变形等情况立即整改;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所有落地移动式灯箱广告以及各类灯杆、 线杆上的附着式灯箱广告;路名牌、导示牌、公交站牌、宣传栏、信息亭、物价公示牌、 城市应急电视大屏、绿化带广告牌等各类广告设施设置单位应全面排查,发现破旧、污 损、锈迹等现象及时整改,确保清洁、完整。(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 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市政局、历下 公安分局)
3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整治改造和完善小区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 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符合节能改造条件的全面完成建筑节能改造;业主协商一致且房屋符合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件的,实施加装电梯工 作。在保障微循环畅通和慢行交通路权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停车位,改善社区交通设施 和出现环境。 (责任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委、区 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局、区园林局、历下交警大队)
(五)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城市面貌更干“净”
“净”就是干净,路干净、树干净、地干净、屋面干净,清除垃圾死角,保持城市 环境清洁卫生。
1 .道路保洁提升。对全市主次道路行车道落实清吸清扫、机扫、洒水冲刷、人工 捡拾作业流程,全天清扫不少于 5 次,洒水不少于 5 次。对慢车道、人行道一日两普扫、 全天守岗捡拾,对支路街巷一日两普扫。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城 管局)
2 .社区单位保洁提升。在前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组织社区和单位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保洁,确保建筑立面干净整洁、环境卫生状况 良好。清除社区内垃圾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清理楼道的内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完善 环卫设施,定点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并保持完好整洁,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清除栏杆、广告牌、楼体上的锈迹,保持干净整洁。广场、公园、景区、医院以及重点 道路、重要片区、窗口部位的沿街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标准维护好责 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城管局、区 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园林局、区住建局)
3 .河道、山体保洁提升。强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监管,防止生活污水直排河 道,加大河道及河岸周边卫生保洁力度,做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及时清理河道两侧垃 圾、杂物以及河上漂浮物,确保河道整洁通畅;对雨污水检查井实施清挖,对雨污水管 网进行清淤疏浚,保障雨污水管网运行通畅,防止污水冒溢、积水。加大山体及周边卫 生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山体垃圾。(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市政局、 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排水管理中心、区园林局、区国土分局)
4 .垃圾收运及环卫设施提升。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加强保洁频次,加强 改造维修,保持设施完好。及时更换老旧破损垃圾桶、果皮箱,并定点设置,保持洁净。 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达到车容整洁,外形完好、标志清晰。推行以压缩车为主、运 桶车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运输不洒漏、全程密闭化; 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相关责任主体要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薄弱区域加强管理,确保上述区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 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局、区园林局)
5 .扬尘污染治理。开展建设工程扬尘、道路保洁扬尘和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建设 工程工地管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按要求设置隔离围挡,并保持清洁美观;土石方工程、 房屋拆迁等必须采取湿法作业;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 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渣土、垃圾运输规 范,设置并规范使用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私拉乱倒现象。道路保洁时 必须及时冲刷路面撒漏,严格按规范进行人工清扫,杜绝清扫路面出现扬尘。城市主次 干道绿化带,遇重污染天气适当加大作业频次。企业粉性物料要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 性物料场货场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所有运输散装物料未密闭的或无防尘措施的 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 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国土分局、历下控股集团)
(六)加强市容治理,城市秩序更“齐” 整
“齐”就是整齐划一,整治私搭乱建、店外店、“伸舌头”、乱拉乱扯、东倒西歪、 高低不一等现象,保持城市市容整齐规范。
1 .占道经营治理。重点实施主次干道、车站、医院、学校、景点、工地门口占道 经营专项治理,严禁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加强对支路街巷占道经营现象的规范管理,通 过建设、改造、提升临时便民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进入市场经营,实现占道经营有效疏 导;在交通高峰期(尤其是晚高峰时段)对占道经营影响出行的区域和路段进行专人盯 守治理,确保市民出行通畅;杜绝门外摆放商品、工具等“伸舌头”现象,对不听劝阻 者依法严管重罚,公开曝光。沿街商户、医院、工地、景点、学校等责任单位自觉落实 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共同抓好市容秩序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 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卫计 局、城区园林局、历下公安分局)
2 .“八乱”(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治理。对市区内道路桥 梁、行道树、窗口部位、商业街区、广场楼体、电线杆及各类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实 施集中清理整治,一经发现, 24 小时内必须清理完毕;对在建、在售楼盘和商业集中 片区违规拉扯、悬挂的条(布)幅等临时广告涉及的违规电话依法落实停机处罚措施。 清理临街居民楼房屋顶乱堆乱放,规范临街居民楼阳台外乱挂衣物等现象。取缔城区内 非法设置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彻底清除遗留的垃圾和杂物;规范管理依法设置的废旧物
资回收站,配齐相应设施,规整物资存放,不得露天堆放,保持房屋、院落整洁,杜绝 垃圾和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场所周边违章搭建的 各类建(构)筑物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对简易铁皮屋、彩板房实施先期拆除。对新 出现的乱搭乱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对既有乱搭乱建,分期分批限 期拆除,并与全市拆违拆临行动做好衔接。(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 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历下公安分局)
3 .便民服务场所管理。加强食品摊点、自行车修理点和瓜果摊点等便民服务点管 理,便民服务点不得影响交通,有碍市容,必须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按照市民便民 市场标准,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规范整治,满足市民生活需求;严格落实早(夜)市定 点、定时、定人员、定管理、定保洁管理制度,设立醒目标识,经营摊位定点划线,实 行统一编号管理,并统一摆放。推进早(夜)市保洁责任落实,闭市后须及时清扫、收 集垃圾,并运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整治体彩、福彩、报摊等便民服务点,确保管理规 范、摊位整洁有序,无乱贴乱挂乱画和超范围经营现象。(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历下公安分局)
4 .杆线治理。拆除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废弃线杆,清除废旧线缆,推进架空线缆 入地,对暂时不能入地的各类架空线缆进行梳理整治,做到高度、走向统一,整齐美观。 (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区市政局)
5 .停车秩序治理。严格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开展专项整 治,加强路面管控和处罚力度,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的原则,加强对全 区禁停道路、开放式小区和其他主次干道的违法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责任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历下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各部门要将实施城市管理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 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省会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加强领导,细化 方案,强化措施,全员参与,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打好整治行动攻坚战。
(二)明确主体责任。 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城市管理整治工 作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组织监督本辖区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门前市容环境卫 生责任制。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入宣传发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开展城市管 理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先 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要依托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 众投诉,并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加大曝光力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 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整治 工作落实情况时行实地督查、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 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移送监察机构实施问责。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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