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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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0号)精神,8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年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在4月14日全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提出了清单管理的总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培训,全区各行政许可涉及部门参训。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
(三)《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10号);
三、出台目的
从管理型政府迈向服务型政府,体现了政府权力运行的整体思维,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态升级,亦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科学调适;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一步,是加强和创新精准化、精细化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能够直接改变以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不统一、各类目录清单管理“各自为政”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四、重要举措
在济南市清单的基础上,历下区审改牵头机构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清单梳理编制规范和口径,梳理编制《济南市历下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初稿,通过“逐项核对、统一征求、单独核实、及时沟通”的方式,对31个部门开展了两轮书面集中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历下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和《清单》。
《通知》为新出台政策,主要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国家、省、市级文件“规定动作”的框架下,结合历下区实际进行细微调整。
五、涉及范围
历下区直各委、办、局
六、关键概念诠释
行政许可的认定:一是事前同意。二是设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三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而为。四是申请人通过批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1-8128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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