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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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土壤,作为农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不仅与人类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更事关一方经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永续发展。及时准确掌握土壤变化,对促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永续有着重要基础性作用。第三次土壤普查,在业内多被称为“三普”,距离“二普”开启的时间已40余年。40多年来,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迅速,城郊已逐步成为城市,耕地在减少,但粮食保供能力在增长。所以,我市耕地一直处在极限利用的状态,耕地质量虽已引发普遍的关注,但一直缺乏更全面、更完善的土壤数据。“三普”的推进,将为我市土壤改造和利用,提供最为详细和科学的依据。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
三、出台目的
科学实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查明土壤的物理性质(包括特征、分布、变化等),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全面构建我市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查清我市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摸清我市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加强土壤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为保障耕地动态平衡及粮食产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重要举措
1.强化技术支撑。聘请省、市、区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工作,及时解答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社会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评估第三次普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4.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五、关键词诠释
1.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是以全面清查土壤资源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为目的,由专业队伍指导群众进行的土壤调查,是查清土壤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情况的重要方法,是精准有效实施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
2.土壤性状普查
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指标;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3.立地条件
立地条件亦称森林立地或立木生境,在造林地上凡是与森林生长发育有关的自然环境因子(如地形、土壤、水分等)统称为它的立地条件。
4.盐碱地
盐碱地是盐类集积的一个种类,是指土壤里面所含的盐分影响到作物的正常生长。我国碱土和碱化土壤的形成,大部分与土壤中碳酸盐的累计有关,因而碱化度普遍较高,严重的盐碱土壤地区植物几乎不能生存。
5.土壤酸化
土壤酸化,指的是土壤吸收性复合体接受了一定数量交换性氢离子或铝离子,使土壤中碱性(盐基)离子淋失的过程。
六、为什么要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想真正落实“藏粮于地”,首先就要有健康肥沃高质量的耕地,从这个角度说,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七、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特点
本次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要求强化质量控制,特别强调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八、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谢承志
联系电话:0531-8854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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