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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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区政府工作规则是区政府各部门及组成人员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区政府运行的基本指导原则,也是区政府高效运转的基本保障。2023年3月份,国务院印发了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4月份省政府修订完善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5月份市政府修订完善了《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保持工作规则的规范性、协调性,区政府办公室对《历下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工作规则》
《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出台目的
《政府工作规则》是区政府施政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是实现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的制度性保障。制定本规则有利于县政府及各部门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四、修订原则
一是突出政治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力求体现最新精神、最新要求。修改了第一章“总则”,结合上级精神进行了完善。
二是保持延续性。对原来一些好的制度规定进行了保留。比如,区政府领导工作岗位AB角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等,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都是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这次继续沿用了这些制度,并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了完善。
三是强化约束性。对区政府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程序要求、时限要求、纪律要求,推动市政府及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让抓落实、重实干在政府系统成为常态、形成生态。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修订后的规则主要把握了变与不变。
1.不变的是基本框架。本次修订的规则总体框架没有作大的改动,维护和保持了原规则的权威性和延续性,基本框架与市规则保持一致。与我区2017年12月25日印发的规则相比,新增了一章、13条。2.变的是规则内容。结合新一届政府对未来五年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及当前形势任务的变化,对内容作了一些修改调整。较大的调整一是政府工作指导思想,提升经济实力,加快赶超发展步伐,努力在工作中作示范、勇争先”的指导思想。二是沿袭历届区政府工作惯例,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制度。三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与市政府有所差异,规则在涉及一些部门职能或工作时,根据我区“三定方案”,做到实事求是。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531-88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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