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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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效保障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意见。本工作意见的主要起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省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此外,《意见》还结合了历下区的实际情况和省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精神。
三、出台目的
文件的出台旨在规范济南市历下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够顺利入学,并促进全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文件依据国家、山东省及济南市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具体要求。通过优化招生流程、规范招生行为、优化学位资源供给、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等措施,旨在实现阳光招生、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同时,文件还强调了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严格监管,以及对招生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公办小学及初中的招生原则,包括划片、登记、免试入学,以及对口直升等。
针对特定群体如随迁子女、港澳台籍及外籍儿童,提出了具体的入学条件和安排,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强调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通过改造校舍、挖潜资源等方式保障学位需求。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规范,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意见提出了对残疾儿童、优抚对象等的入学优待政策。在流程和服务上,各学校需明确招生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信息透明。同时,严格控辍保学,落实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将依法问责。
整体而言,该意见旨在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招生环境,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五、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担当,履职尽责;通过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各招生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做好热线解答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规定,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划片入学:指根据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居住地等条件,将其划分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对口直升:指小学毕业生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就读。
阳光招生:指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招生方式。
随迁子女:指户籍不在本地但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地生活、学习的适龄儿童少年。
量化积分:指根据随迁子女的家庭情况、居住年限、社保缴纳等条件进行量化打分,作为入学的重要依据。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历下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0531-8655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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