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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370102MB26464895/2025-6699854
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3-06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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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文明进步与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工作,满足群众对安葬人群、服务收费等殡葬领域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提升殡葬服务公共属性与公益效能,由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等8部门组织形成《济南市历下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历下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殡葬改革需求,规范济南市历下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确保公墓审批、建设、验收、年检、监督管理等步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杜绝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积极推动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严格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公墓的申请建立条件和审批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公益属性等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对超标准建墓、跨区域销售、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还对历史埋葬点的定义和管理主体作了特别说明。

(二)创新公墓建设形式。结合历下区安葬习俗,“办法”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形式进行了明确,主要以复合型公墓、骨灰堂和纪念林为主。明确了复合型公墓中生态葬的安葬比例,并对墓穴标准、墓碑形式和尺寸进行了限定。明确了骨灰堂的建设形式和建设标准。提出了将植树造林、荒山绿化同绿色殡葬建设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园林型树葬纪念林,规定了纪念林墓穴设置、骨灰安葬和纪念形式。

(三)规范公墓定价收费。“办法”对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维护费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骨灰堂格位应当免费提供,有效保证了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是指由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为本辖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

2.复合型公墓

复合型公墓是指复合设置卧碑、骨灰堂(塔、墙、地官)安放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多种形式的墓地。

3.骨灰堂

骨灰堂主要以塔、墙、地官等建筑形式为主,宜设置独立的祭祀区域。

4.纪念林

纪念林是指将植树造林荒山绿化与绿色殡葬建设有机结合的一种公益性公墓建设方式,不设坟头、碑等传统安葬标志,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入土的方式进行安葬。

六、本级政策创新

细化具体内容,增强实操性。本“办法”沿用《济南市公墓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同时,根据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公墓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区公墓实际,对部分规定内容进行了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补充和细化,使其更契合实际管理需求。

七、政策实施效果

通过强化政府监管、保障公益属性、倡导文明新风,实现殡葬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葬式生态化。有效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殡葬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1-88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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