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制订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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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杨福涛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制订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为方便大家更好的理解其内容,现请区财政局栾杰同志对会议议题进行如下解读: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财政局积极开展研究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相关工作,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省级政府出资管理办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征求区发改局、区投促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制订出台《历下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二、基本内容
《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为八章五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区级引导基金由区政府发起,采取由引导基金、子基金构成的联动投资架构模式,按市场化方式与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区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区级引导基金运作主要业务。区级引导基金按照区委、政府重大决策安排,发挥基金“杠杆”优势,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为省、市基金支持搭建桥梁,助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区级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审慎经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涉及基金设立和退出、利益分配、考核监督等其他具体规定参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执行。
三、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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