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我区《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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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下午,杨福涛同志主持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情况的问题,为方便大家更好的理解其内容,现请区科学技术局祝伟东同志汇报对会议议题进行如下解读:
为鼓励和促进我区知识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2018年9月28日我区印发《历下区关于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历下政发〔2018〕8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限为5年。近年来,随着科技工作重心向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投入工作转移,现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已滞后于科技工作的实际需求。加之,该项政策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对该项政策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基本情况
政策修订后更名为《历下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政策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按获奖级别给予一定一次性奖励。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设立研发平台的,给与一定一次性奖励。
3. 企业、科研院所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定一次性奖励。
4. 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认定,在市级补助经费拨付以后,按照市级补助额度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5. 对济南市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示范基地,在市级补助经费拨付以后,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二、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多次组织对各级政策进行集中研讨和学习,在此基础上,撰写完成了《历下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已经顺利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发挥好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职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建议区政府正式发布《历下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原《历下区关于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历下政发〔2018〕8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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