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明湖东路、明湖西路名称的建议”提案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街道进行了提案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明湖东路概况
明湖东路东西走向,东起东关大街东口,西止历黄路南口。长1200米,宽4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明湖东路2004年建成,2005年命名,因道路西段起于大明湖东北侧,而得名明湖东路。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梳理工作流程。根据《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有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变更地名:“(一)因行政区划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行政区域名称,变更自然地理实体和专业部门使用的站、台、港、场、公路等名称的;(二)因城市道路起止点、走向或指位功能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路名的;(三)因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需要变更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名称的;(四)因实行地名有偿冠名需要变更地名的。”道路名称变更流程由道路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道路建设项目报建前,向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道路命名申请,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实地踏勘,绘制道路平面位置示意图,召开评审论证会,研究确定命名方案,报送市地名主管部门,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公布。
(二)进行摸底调研。为加强地名管理,更好满足沿线的人们生产、生活需要,东关街道办事处采取走访沿街单位和周边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明湖东路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具体情况。一是明湖东路工商注册登记商户783家;明湖东路总大门牌11个,户数4250,涉及人数11107人。二是若明湖东路变更名称,市政、邮政、房产、水电煤、学区划分等业务需要变更;有效法律文件、文书合同及企事业单位注册需要进行更改;变更手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提出变更地名的申请人承担。三是您指出的明湖东路在方位上缺乏地理坐标的规范性,特别是外来人员容易混淆方位,使游客产生误导,但明湖东路的起名有着一定的历史原因,变更地名需征求广大居民同意。
当前我区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在道路命名中充分融合多方因素,让道路名称更加规范有序,更好地发挥地名为社会和群众服务的功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 朱欲晓 8655372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