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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0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6

代表提案者

刘朋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有效化解物业服务费纠纷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60007

承办单位

历下区司法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5-26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关于有效化解物业服务费纠纷的建议


建议背景:

物业服务费是维持住宅小区正常管理、维护、运行的基础性资金保障,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应尽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当前,我区部分住宅小区存在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偏低的问题,不仅直接导致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困难、服务质量下降,形成“收费低-服务差-业主更不愿交费”的恶性循环,更严重影响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更新、公共环境卫生与秩序维护,损害了广大已按时交费业主的合法权益,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基层社区和谐稳定。导致业主欠费的原因复杂多样,包括对服务质量不满、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历史遗留问题、个人经济困难、从众心理等。单纯依靠物业服务企业催收或司法诉讼途径,周期长、成本高、效果有限,目前亟需要政府法治宣传部门精准发力,通过宣传有效引导广大居民积极交纳物业服务费;通过搭建物业费纠纷专项调解平台,倡导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物业服务纠纷。

相关建议:

为有效提升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缴纳率,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转和小区的和谐稳定,建议区司法局强化普法宣传与正面引导,营造“诚信履约”社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讲座、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居民宣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业主交纳物业费的强制性义务规定,阐明拒交、欠交物业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理解物业费构成与用途,明确“服务瑕疵”与“拒交费用”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不得以物业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全部费用),建立便捷高效的物业费纠纷调解平台,对因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等引发的欠费纠纷,优先引导至调解平台,由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参与调解,促成双方和解,有效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