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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对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0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6

代表提案者

杨廷廷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环境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20260077

承办单位

历下区司法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5-26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环境的提案


案由: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社会层面的法治信仰和法治习惯仍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等观念,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乏、依法维权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这不仅导致大量本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涌入信访渠道,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也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和和谐稳定。与此同时,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传统的普法模式在覆盖面、吸引力和实效性上面临挑战。因此,亟需创新普法理念、机制与方式,发动社会专业力量,推动法律知识、法治精神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切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

案据:

深入开展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具有深远意义:一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当群众普遍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法定维权途径时,许多矛盾可以在萌芽阶段或基层一线通过法律框架得以理性解决,有效减轻司法和信访压力。二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提升全民法律意识能够增强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认同,促使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参与社会事务,形成良性互动。三是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一个崇尚法律、信守契约的社会环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四是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将专业法律力量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五是有利于回应新时代普法需求,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和“面对面”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能够精准覆盖不同群体,提升普法的针对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方案:

一、实施“法律明白人”普惠培养工程,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制定计划,重点从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老党员、热心群众中,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组织系统法律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常见纠纷、引导法律途径的能力。鼓励“法律明白人”在社区(村)日常工作中开展常态化、生活化的法治宣传和初步法律咨询引导。

二、 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团”,推动专业力量下沉一线。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高校法学院等,以区(县)或街道(乡镇)为单位,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团”。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师生定点联系社区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法律力量支持。服务团成员应定期深入社区,开展现场咨询、纠纷调解、法治讲座等服务。

三、 创新“指尖上的普法”新媒体矩阵,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鼓励和支持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等法律专业人士,在主流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上开设实名认证的普法账号。围绕《民法典》、劳动保障、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防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创作形式活泼、通俗易懂的短视频、直播、图解等普法产品。相关部门可组织优秀普法新媒体作品评选推介,给予流量扶持或适当奖励,形成品牌效应。

四、 开展“法律门诊进万家”常态化服务活动,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广“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公示联系方式和服务时间。定期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广场、企业园区等场所开设“法律门诊”,由专业律师“坐诊”,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探索开展预约上门法律服务。建立常见法律问题问答知识库,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发布。

五、 完善激励保障与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行动持久深入。将对普法工作的支持参与情况,纳入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评价及评优评先体系。对积极参与公益普法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可在培训深造、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普法效果反馈评估机制,通过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纠纷化解率变化等指标,科学评估普法活动实效,并据此不断调整优化普法内容和形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普法活动必要经费。

通过系统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法律专业力量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预期能够有效扭转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显著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解决问题的可靠武器和自觉遵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社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