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水华路移交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数量、面积逐渐增加。为更好管理维护我市城市道路,规范道路工程验收移交程序,我们按照《济南市城市道路移交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移交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建成道路的实地查勘及档案资料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在问题整改完成复验后,签订《移交管理备忘录》,由市政部门管理并进行道路养护。水华路为开发商代建道路,因无移交资料等原因未进行移交。为保障道路通行,我中心对水华路道路病害问题积极做好维修养护,确保道路正常使用和良好运行。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请今后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