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内容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健康局对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172号“关于医院二次就诊挂号不收费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7

代表提案者

冯吉超

会议届次

济南市历下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医院二次就诊挂号不收费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50172

承办单位

历下区卫生健康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22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医院二次就诊挂号不收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随着医疗成本的不断攀升,患者就医费用负担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区卫健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采取多项有力举措,致力于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

一、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行实时监测。重点监测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不合理医疗行为,对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并严肃处理。5月中旬组织辖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三规范”(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收费)自查自纠,对高额住院费用进行审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为进一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提高互认率,根据《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区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医院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科室承担起各自的职责,信息科负责打通信息系统各环节,医务科负责培训临床科室,督促推广使用。

2025年1-3月份期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情况显示,调阅次数5025次,互认次数4070次,互认率81%。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进一步降低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加强了医疗机构管理,强化了依法执业意识,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区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建设情况

2016年至今,区人民医院分别与三家三甲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及八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署了分级诊疗协议,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一)与中心医院成立医联体。2016年5月26日,济南市中心医院历下区人民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的帮扶作用,中心医院根据我院的专业需求,抽出各专业的主力帮扶区人民医院。目前已经每周都来坐诊的专家有妇产科、儿科、皮肤科、呼吸科专家,每周半天坐诊。呼吸内科专家杨艳萍每周半天病房查房、授课。

根据患者或病情需求,邀请相关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对于病情较复杂的患者,上转诊至中心医院诊疗。

(二)成为齐鲁医院分级诊疗技术协作医院。与齐鲁医院签订《分级诊疗技术协作协议书》,心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产科等专业有齐鲁医院专家定期坐诊、会诊、手术指导等,并充分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渠道。

(三)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与区人民医院举行“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医院” 签约揭牌仪式。同年12月4日区人民医院“心理门诊”开诊,由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坐诊,每周六上午半天。

)帮扶社区卫生机构,实现分级诊疗。各专业科室,如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老年医学科、中医科、康复科、妇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放射科、特检科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坐诊、查房、会诊等,区人民医院病案室编码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进行病案质控。

通过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不出门就能享受大医院好的医疗服务;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业务能力,引导广大患者首诊在基层,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费用

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工作。